海南日报/2021年/10月/15日/第A10版观点
以党组织属地管理为纽带
促进驻琼央企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
马咏华 海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2018年4月13日以来,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有关文件以及省委关于加强驻琼央企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驻琼央企属地管理和党建共建工作。在党建引领下,驻琼央企积极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海南自贸港政策实践、产业引领、园区建设、营收税收贡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排头兵、打头阵、当先锋的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驻琼央企已达529户,省国资委党委属地管理驻琼央企党组织1266个,党员13379人,在岗职工42648人,企业总资产6234.8亿元,净资产2593.4亿元。今年上半年,驻琼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912.5亿元,同比增长86%,利润总额213.1亿元,同比增长220%,两项指标增速均排名全国第一,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蓬勃展开作出了突出贡献。
省委近期出台的《关于坚持以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全省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海南省协助做好中央驻琼企业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做好驻琼央企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对深入推进与驻琼央企党建共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驻琼央企党组织属地管理和党建共建工作,搭建海南地方与中央企业沟通互促的桥梁纽带,有利于深化双方沟通交流,便于海南地方各部门为央企在琼发展提供“近距离”“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理顺党组织关系是前提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理顺驻琼央企党组织属地管理隶属关系,需要地方各级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并充分尊重驻琼央企意见。省国资委党委始终坚持把驻琼央企纳入全系统党建工作范围,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驻琼央企党组织属地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在充分尊重驻琼央企意见的基础上,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仍未落实属地管理的央企党组织,坚持主动对接、上门服务,力争驻琼央企党组织关系“应转尽转”。今年以来,所有央企和省政府签订的战略协议,全部列入加强党建工作条款,明确党建负责对接单位和职责任务。2018年以来,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落实驻琼央企党组织属地管理工作,先后转入驻琼央企省一级党组织16家,合并4家驻琼央企党组织为区域党工委,初步解决了一家央企多个党组织在海南挂靠的不规范问题,使属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组织化、体系化。
做好“5项工作”是基础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的通知》中明确,“地方党委统筹抓好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承担党员发展宏观指导、党内统计、党费管理,以及参加全国和地方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党内表彰等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检查。”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市地以上党委(党组)应按要求统筹抓好驻琼央企以上 5项工作,提高服务保障质量。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做好驻琼央企属地管理工作,2018年以来,按照驻琼央企需求分配发展党员指标2000余个,集中培训党员发展对象2200余人次;将驻琼央企的党内统计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党内统计工作重要内容;积极支持驻琼央企依规使用党费开展党的活动,在党员教育培训、党建阵地建设、专题教育学习资料保障、慰问帮扶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等工作上,依规划拨足额专项党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先后向驻琼央企划拨专项党费281万余元,慰问近900人次;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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