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21年/6月/10日/第013版理论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利刚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国有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敢挑重担、勇于创新,通过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国企改革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这一行动方案,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发力攻坚,提升改革综合成效,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的现实需要。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