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2021年/3月/7日/第025版党建引领发展特刊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全国政协委员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徐福顺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全国国企党建会召开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始终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连续实施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4个专项行动。通过大力强化中央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推动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5个方面工作,推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面”上情况根本好转,中央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根本性加强。
同时,通过抓党建、强党建,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
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成绩成效更加凸显。
经营业绩更加亮眼。“量”上有了显著增长。去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接近70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达到7.7%。中央企业利润总额、净利润年均增速分别达到8.8%和9.3%。无论规模还是效益,都高于同期宏观经济增速。“质”上有了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中央企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达到7.8%,营业收入利润率提升了1.7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降低了2.2个百分点。这“两升一降”的背后,是运行质量的改善、市场竞争力的增强。
国企改革更加深化。实现了“三个历史性突破”:一是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从法律上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使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以确立。二是首次实现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有效解决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刀切”问题,实现了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发展。三是总体解决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有力解决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社企合一等问题,使国有企业更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实现了“五个实质性进展”: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改革方向,推动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二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企业薪酬分配市场化改革,有力促进了企业市场化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