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住春节关键时期
二、扎实开展未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扩面工作
三、大力推进参保人员保费征缴工作
(一)加大集中缴费期保费征缴力度
(二)切实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新增领待人员养老金水平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1.宣传鼓励引导参保群众按照中、高档次缴费
2.宣传鼓励引导新到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3.宣传鼓励引导未办理领取待遇手续人员对以往低档次缴费年度开展提档补缴
4.宣传鼓励引导政府代缴人员开展个人缴费
5.宣传鼓励引导当年度已低档次缴费的人员开展多次缴费
四、扎实开展特殊群体的代缴保费工作
五、严格防范基金风险
(一)严格执行“月申报、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落实死亡冒领和重领人员的追缴工作
(三)实现暂停状态人员动态清零
六、确保到龄人员及时享受待遇
(一)及时办理到龄人员领取待遇手续
(二)实现待遇发放失败人员动态清零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加大宣传
(三)强化督查
万佛湖镇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万办发〔2024〕9号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舒发〔2021〕11号)等规定,以及省、市、县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住春节关键时期,集中打好我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攻坚战。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大量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各村(居)要紧紧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压紧压实责任,春节前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落实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在县下达我镇2024年度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任务后,镇将对各村(居)参保缴费任务数进行分解落实。
二、扎实开展未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扩面工作
城乡居保参保扩面工作是县考评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各村(居)要全面梳理本村(居)户籍人员,抓住春节期间群众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对符合参保条件没有参保的,应宣传动员其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档缴费,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扩面任务。
三、大力推进参保人员保费征缴工作
(一)加大集中缴费期保费征缴力度。各村(居)要加大集中缴费期(1—3月份)征缴力度,确保集中缴费期完成年度参保缴费任务的90%以上,6月底前缴费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对因特殊原因,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登记缴费的零星人员,各村(居)应及时组织引导,做好保费征缴工作。
为使新到龄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待遇,确保养老金不受损失,新到龄人员当年度保费(含多次缴费)、补缴的往年度保费(含中断补缴、提档补缴、一次性补缴满15年)均应在到龄月份前1—2个月完成缴费到账(当年度1月份到龄的人员,应在1月份完成缴费到账)。
各村(居)应把握上述缴费的时间节点,尤其是新到龄人员的缴费到账时间点,确保群众待遇不受损失
(二)切实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新增领待人员养老金水平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为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新增领待人员养老金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使参保群众能有相对较高的养老收益,让他们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对新增到龄人员在到龄核算待遇前,宣传鼓励引导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力争达到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人员除外):新增领待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力争超过220元。
1.宣传鼓励引导参保群众按照中、高档次缴费。为提高参保人员到龄时领取养老金水平,除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外,宣传鼓励引导有经济能力的居民选择800至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对家庭经济可承受人员,宣传鼓励引导其选择1000元至3000元中档、4000至6000元高档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实行多缴多补、多缴多得。
各村(居)要加大中、高档次缴费宣传力度,对参保群众讲明说透尽可能选择高档次缴费的政策好处,培养高档缴费示范带头人,大力提高中、高档次缴费人数占比。2024年我镇人均缴费水平力争达到900元,中档、高档缴费人数占比力争分别达到7.5%、2.5%。
2.宣传鼓励引导新到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缴满15年。对新到龄人员,除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外,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宣传鼓励引导一次性补满15年,确保在到龄月份前1-2个月完成缴费到账。
3.宣传鼓励引导未办理领取待遇手续人员对以往低档次缴费年度开展提档补缴。宣传鼓励引导有经济能力,且未办理领取待遇手续人员,往年已按照低档次缴费的年度,在现行档次标准内,开展按照中高档次提档补缴费。
4.宣传鼓励引导政府代缴人员开展个人缴费。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特殊群体参保的,在政府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代缴保费的基础上,宣传鼓励引导其个人选档缴费(家庭经济困难人员除外),以切实提高到龄领取时的养老金水平。城乡居保业务系统政府代缴与个人缴费档次分离、单独记账,按照“政府代缴+个人缴费”总额向下靠档同步记入缴费补贴。
5.宣传鼓励引导当年度已低档次缴费的人员开展多次缴费。宣传鼓励引导有经济能力,当年度已按照低档次缴费人员开展多次缴费。
各村(居)要摸清每一个参保对象的经济条件、缴费年限、缴费标准、年龄状况,在其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尤其是40至50岁以上大龄人员和即将到龄领取待遇人员,综合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一人一策,精准施策。要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包保到人,切实提高人均缴费水平和养老金水平,使参保对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推动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
线上缴费渠道(皖事通APP、微信、支付宝)方便快捷,各村(居)应宣传鼓励引导参保群众优先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本人缴费或者为他人缴费均可实现)等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