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本乡镇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
(二)本乡镇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乡镇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乡镇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
(二)本乡镇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
(一)本乡镇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乡镇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乡镇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乡镇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五)本乡镇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乡镇房屋买卖、土地征用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乡镇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或下级单位、部门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乡镇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一)本乡镇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乡镇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乡镇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乡镇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乡镇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乡镇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乡镇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或下级单位、部门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乡镇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单位、部门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党委、政府工作文件材料
2.上级视察、检查工作中的题词、讲话等文件材料
3.党委、政府、人大制发的文件材料
4.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5.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6.请示与批复
7.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9、政务公开(对内及对外)形成的备案材料
10.会议文件材料
11.换届选举材料
1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文件材料
13.党委、党支部机构设置、启用印章、党内职务任免、发展党员的批复、通知、审批表
14.党委、机关党支部有关党建、组织工作文件材料
15.机构设置、撤并、更名
16.人事任免、干部职工录用聘任、转正定级、工资、保险、职称评聘、学历更改确认、停薪留职、离退休、抚恤的批复、通知、审批表
17.人事管理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
18.表彰文件材料
19.党纪、行政处分材料
20.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材料
21.宣传工作文件材料
22.中心组学习文件材料
23.党校工作材料
2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件材料
25.统战、宗教、侨务等工作文件材料
26.老干部管理工作文件材料
27.文秘、档案、保密、机要、政府信息公开等文件材料
28.机关后勤事务管理
1.上级机关有关财政、审计、税务、保险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3.财政、审计、税务、保险工作的规定、制度
4.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5.申请与下达经费
6.物价工作文件材料
7.各种税费征收工作材料
8.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审批、招标投标、购置
9.国有资产管理
1.企业管理、项目开发文件材料
2.企业建、撤、并材料
3.环境保护工作
4.安全生产工作文件材料
5.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材料、会议记录、事故通报、结论等
6.统计工作文件材料
7.统计工作计划、总结、报表
8.普查工作文件材料
9.上级机关有关村镇建设、土地管理、环境卫生等文件材料
10.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文件材料
11.土地房产出让、纠纷处理、用地审批、拆迁安置、灾后重建项目的批复、请示、决定、证书、契约
12.土地管理、处理违章搭盖的通知、规定
13.房产管理材料
14.环境卫生整治材料
15.公用建设、农民建房质量管理文件材料
16.乡镇道路管理、农村公路养护文件材料
17.电力、电信工作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有关民政、“双拥”、社会优抚、救济助残等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镇有关“双拥”、社会优抚、救济、助残、老龄工作
3.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4.基层政权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规定、批复、会议记录、名册
5.行政区域、地界划分、地名管理的规定、办法、版图
6.扶贫致富、小康建设文件材料
7.新农村合作养老保险文件材料
8.救灾工作材料
9.复退军人名册、介绍信、安置工作材料
10.社团管理文件材料
11.殡葬管理文件材料
12.上级机关有关综治、司法工作、普法教育、平安建设、矛盾排查、民事调解等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3.本镇有关综治、司法工作、普法教育、平安建设、矛盾排查、民事调解等文件材料
14.综治、司法年度及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各种统计表
15.综治、司法年度以下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表、责任书
16.村委会司法、调解年度计划、总结、报表等文件材料
17.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18.民事纠纷调解文件材料
19.失足人员帮教工作文件材料
20.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21.上级机关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村合作医疗等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2.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23.中、小学校撤并材料
24.中、小学校管理工作材料
25.社教、职教、科普宣传文件材料
26.卫生管理材料
27.初级保健、健康教育材料
28.群众健身材料
29.文化工作材料
30.广播电视管理文件材料
31.上级机关有关计划生育、计生协会工作有查考文件材料
32.计划生育规定、政策
33.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3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材料、
35.计划生育管理文件材料
36.计生协会换届选举材料
37.计生协会日常工作、活动形成的材料
38.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材料
39.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有关人武部、共青团、妇联、工会、关工委工作文件材料
2.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表
3.有关国防教育、征兵、兵役、拥军优属、民兵工作文件材料
4.基干民兵、地专人员、民兵干部、应急分队、应征对象等登记表、名册
5.国防教育、民兵训练等材料
6.团委、团支部机构设置、启用印章、团内职务任免、发展团员、开除或恢复团籍的决定、通知
7.共青团、妇联、工会工作的决定、规定、批复
8.团委、机关团支部、妇联、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9.妇联、工会机构设置、启用印章、职务任免文件材料
10.团代会、妇代会、工会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1.团委、机关团支部、妇联、工会换届选举材料
12.人武部、共青团、妇联、工会工作表彰文件材料
13.关工委工作文件材料
14.老龄委工作文件材料
1.上级有关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农业、农资、林业、牧业、副业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3.农、林、牧、副、渔业基本建设综合规划、水利水电工程产业结构调整等文件材料
4.农作物丰产、林、牧、副、渔业基地管理等文件材料
5.农、林、牧、副、渔业调查、普查工作材料
6.农村改革、农田保护、自留地、林权权证等文件材料
7.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农副产品加工管理等材料
8.荒山绿化、退耕还林等文件材料
9.上级机关有关植保、植检、沼气安全管理等文件材料
10.农业技术宣传、推广、科技教育培训文件材料
11.上级机关有关农机管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定、通知
12.农机管理文件材料
13.上级机关有关动物疫病防控
14.动物疫病防控
15.上级机关有关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的文件材料
16.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工作文件材料
17.上级机关有关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审计等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8.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审计等文件材料
19.农村税改、种粮补贴政策材料
20.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文件材料
1.劳动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文件材料
2.再就业培训工作文件材料
一、党务群团类(党群工作类):党务、纪检监察、统战、政协
二、人大工作类:人代会及人大主席团履行职权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行政综合类: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纪要、精神文明、机关效能、档案、信访保密、文书、各种普查、调查工作
四、人事类(机构人事类):机构成立、撤销、干部调动、任免、表彰、处分
五、政法武装类:公、检、法、安全保卫、民政、司法、武装
六、城建土地类:城乡、新村建设、规划
七、农林牧渔类(农村工作类):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水利、水电、农业机械、烟叶、水果、气象水文
八、工交财贸类: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工交企业、民营企业、经济贸易、第三产业
九、科教文卫类: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防疫、广播电视
XX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一条 为便于本乡镇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乡镇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结合本乡实际,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乡镇文件材料是指乡镇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乡镇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乡镇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乡镇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乡镇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乡镇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乡镇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乡镇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乡镇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乡镇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乡镇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乡镇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乡镇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乡镇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乡镇综合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乡镇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乡镇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乡镇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乡镇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乡镇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乡镇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乡镇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乡镇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或下级单位、部门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乡镇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乡镇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乡镇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乡镇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乡镇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乡镇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乡镇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乡镇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或下级单位、部门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乡镇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单位、部门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乡镇形成的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乡镇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乡镇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乡镇(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XX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机构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
一 党政办公室 |
1.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党委、政府工作文件材料 |
|
①针对本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批示、决定、批复、通知等 |
永久 |
|
②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
10年 |
|
2.上级视察、检查工作中的题词、讲话等文件材料 |
|
|
①地厅级以上领导 |
永久 |
|
②其它领导 |
10年 |
|
③工作汇报材料 |
30年 |
|
3.党委、政府、人大制发的文件材料 |
|
|
①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
永久 |
|
②中长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永久 |
|
③目标管理的方案、总结 |
30年 |
|
④与上级机关、下属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
10年 |
|
4.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
|
|
①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等 |
永久 |
|
②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
10年 |
|
5.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
|
|
①年度及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综合性统计报表和重要调研材料 |
永久 |
|
②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综合性统计报表和一般性调研材料 |
10年 |
|
③下属单位、村委会上报的综合性年度及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
30年 |
|
6.请示与批复 |
|
|
①方针政策性的 |
永久 |
|
②一般事务性的 |
10年 |
|
7.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
|
|
①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会议记录、纪要 |
永久 |
|
②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议记录等 |
30年 |
|
8.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
|
|
①固定资产投资、科技项目的申报(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
②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
③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限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
永久 |
|
④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
30年 |
|
9、政务公开(对内及对外)形成的备案材料 |
10年 |
|
10.会议文件材料 |
|
|
①党委会议记录 |
永久 |
|
②政府行政会议记录 |
永久 |
|
③专项工作会议材料 |
永久 |
|
④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 |
永久 |
|
⑤党代会、人代会会议文件材料 |
永久 |
|
11.换届选举材料 |
|
|
①选举方案、代表花名册、选举结果报告 |
永久 |
|
②各选区候选人名单、报告等 |
30年 |
|
1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文件材料 |
|
|
①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材料 |
永久 |
|
②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材料 |
永久 |
|
③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情况登记表 |
30年 |
|
13.党委、党支部机构设置、启用印章、党内职务任免、发展党员的批复、通知、审批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
永久 |
|
14.党委、机关党支部有关党建、组织工作文件材料 |
|
|
①组织工作的决定、规定、意见 |
永久 |
|
②党员名册、党内统计年报 |
永久 |
|
③党员管理制度、党建活动方案、总结 |
30年 |
|
④民主评议党员材料 |
30年 |
|
⑤党员目标管理文件材料 |
10年 |
|
⑥党费收缴存根、汇总表 |
10年 |
|
15.机构设置、撤并、更名,启用或废止印章,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
16.人事任免、干部职工录用聘任、转正定级、工资、保险、职称评聘、学历更改确认、停薪留职、离退休、抚恤的批复、通知、审批表,人事调动介绍信及存根 |
永久 |
|
17.人事管理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 |
30年 |
|
18.表彰文件材料 |
|
|
①获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
永久 |
|
②获区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
30年 |
|
19.党纪、行政处分材料,案件材料 |
|
|
①受到警告(不含)以上的处分的、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 |
永久 |
|
②受到警告处分的 |
30年 |
|
20.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材料 |
|
|
①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
永久 |
|
②党风党纪、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督查、绩效评估工作计划、总结 |
30年 |
|
③党风党纪、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监督检查材料 |
10年 |
|
④纪委来信、来访处理情况形成的材料 |
30年 |
|
21.宣传工作文件材料 |
|
|
①宣传思想工作的决定、规定、意见 |
永久 |
|
②重要新闻报道材料 |
永久 |
|
③其它宣传材料 |
30年 |
|
④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考核、理论学习、党报党刊征订等文件材料 |
10年 |
|
22.中心组学习文件材料 |
|
|
①学习计划、总结、教案、记录 |
30年 |
|
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册 |
10年 |
|
23.党校工作材料 |
|
|
①培训学员名册、自编教材教案 |
30年 |
|
②其它 |
10年 |
|
2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件材料 |
|
|
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决定、意见 |
永久 |
|
②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小区等申报、总结等材料 |
永久 |
|
③文明户、特色家庭等系列活动材料 |
10年 |
|
④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材料 |
10年 |
|
⑤文明市民学校学习教案、学生名册、道德实践活动等 |
10年 |
|
25.统战、宗教、侨务等工作文件材料 |
|
|
①民主人士、宗教人士、华侨人士等登记表、名册 |
永久 |
|
②统战、宗教、侨务工作政策规定 |
永久 |
|
③一般事务管理及其他 |
10年 |
|
26.老干部管理工作文件材料 |
10年 |
|
27.文秘、档案、保密、机要、政府信息公开等文件材料 |
30年 |
|
28.机关后勤事务管理 |
|
|
①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30年 |
|
②考勤、接待、公车管理等规章制度 |
10年 |
|
③事务性有查考价值的文件 |
10年 |
|
二 财政所 |
1.上级机关有关财政、审计、税务、保险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
10年 |
2.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财政收入、预算、决算的报告 |
永久 |
|
3.财政、审计、税务、保险工作的规定、制度 |
30年 |
|
4.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
|
|
①年度及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
永久 |
|
②年度以下的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
10年 |
|
③下属单位、村委会年度计划、总结、报表 |
10年 |
|
5.申请与下达经费 |
|
|
①下达各项经费的批复、通知 |
30年 |
|
②申请经费未获批复的请示、报告 |
10年 |
|
6.物价工作文件材料 |
|
|
①政策法规性文件、物价检查、审核材料 |
永久 |
|
②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
10年 |
|
7.各种税费征收工作材料 |
|
|
①汇总表 |
永久 |
|
②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
10年 |
|
8.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审批、招标投标、购置,机动车调拨、保险、转让、事故赔偿等文件材料 |
30年 |
|
9.国有资产管理 |
|
|
①固定资产清册 |
永久 |
|
②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
③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
三 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 |
1. 企业管理、项目开发文件材料 |
|
①上级机关针对本街道有关企业管理、项目开发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
②上级机关有关企业管理、项目开发等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
10年 |
|
③企业管理、技术创新等文件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