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对象:分管领导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2.按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4.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
6.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
7.全面推行校务、党务公开
8.干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住宅配备电脑、支付上网费用
9.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shu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创造良好环境,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分管领导
副校长、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按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加强对所属人员廉政、勤政、廉洁从教的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以权谋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接受与行使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