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供销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2.意识形态制度落实不力
3.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4.供销综合改革推进缓慢
5.监事会履职缺位
6.社有资产管理混乱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8.工作作风不实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1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三)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1.班子凝聚力不强
12.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13.“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
14.人事管理不规范
15.党建工作弱化
(四)巡察整改不到位
16.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江永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7日至6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永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供销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学习A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经验交流,作为向党中央、向A总书记看齐的具体体现,使整改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注重标本兼治建长效,社党组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项,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规范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5月13日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1个;建立健全制度7项,清退相关违规资金4829元。
(一)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整体发展质量不高,供销改革效果不显。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供销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系统地学习了A总书记关于供销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文件。二是结合实际加强供销改革工作,开展“两个到户”试点。2023年计划新增两个示范点,服务农户1000户以上。
2.意识形态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加强学习。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A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方案和预案。重新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舆情应急预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与政治建设、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制度。从2022年8月份开始,党组中心组学习把“六个环节”落实到位,“四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明确李明忠同志为意识形态专干,专抓意识形态工作。
3.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调整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供销社保密、定密管理制度,建立保密工作台帐,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对保密人员、保密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保密工作真正落在实处。
4.供销综合改革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决定追回胡某私自挪用的资金。二加强监督管理,待资金到位后派出专人监督,确保严格按项目申报计划实施。三是后期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在今后的项目申报中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选好合作伙伴,充分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监事会履职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监审人员,加强对理事会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社有资产优化配置,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严格履职,党组会及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开支、重大决策邀请监审室负责人全程参与监督。
6.社有资产管理混乱,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社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二是对所有出租资产的租赁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现租赁程序不规范:资产租赁前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