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物业管理主题协商建议发言11篇VIP专享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各物业企业配合县住建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逐个检查,建立档案,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解决小区存在问题。未按原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设施的,要补建到位,所需费用由原开发单位承担;开发建设单位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及时维修,遗留问题整改将责任全部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整改率确保在90%以上。保修期外的房屋维修工作,到住建局物业管理科依据《X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规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管理

严格落实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相关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业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达不到规定的配套标准和相关的建设设计要求的,由住建部门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落实《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住建局要组织社区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进行规范,对符合条件但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要抓紧组建;积极探索和改进业主自治管理的模式与方法,促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尊重小区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提高社区居民理性维权、依法自治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在全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板,定期将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服务等级标准向小区业主公开,充分发挥业主的监督作用,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并有效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五、尝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失信惩戒制度

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物业企业,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提议,社区居委会和现住建局认可,计入企业诚信不良档案、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开发企业或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进驻小区。

对不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要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支持物业服务企

业起诉事由的,经物业企业申请、社区居委会和县住建部门认可,可纳入业主个人诚信记录。条件成熟后,相关记录可提供金融、工商、业主工作单位等部门参考。

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小区管理中主体作用的建议


X县城共有东元、南元、西元、城东、城南、灌河6个社区居委会。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建设向东发展,适度向南的要求,城东、城南、南元社区新建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地呈现在X人民面前,但因外来人口的增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多个小区业主上访不断。而灌河、东元社区内的老旧小区因基础设施不到位、后街背巷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十分突出,在国家棚改政策出台后要求改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地方政府在小区管理工作中仍存在权责不清、界限不明,投入不足、服务不优等现实情况,亟待通过完善机制、明晰责权、优化管理去解决。如何管理好小区也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值得研究。现就社区居委会在小区管理中如何发挥主体作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多层衔接

社区居委会是实施社会管理的“终端”,是传递党政关爱的桥梁。这方面,要使社区切实履职到位就必须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着力实现“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

要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居委会体系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进而引导社区多元建设主体,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实施党建引领,强化党的根基

由于现代小区包含各阶层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包含各地各界外进党员到小区购房置业,扎根创业。他们的组织关系虽然转移到所属辖区居委会的党总支部,但其模范作用的发挥,参与属地党组织的政治生活明显不够正常。为了便于活动,更好地发挥这部分共产党员在基层社会组织中的先锋作用。凡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和拟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设立小区党支部,配合社区党总支的工作。这样做,既符合“社会组织建到哪里,党建工作必须跟进到哪里”的党建原则,也会对小区管理产生出举旗抓纲的作用。

三、倡导小区自治,规范物业履职

社区居委会要协同住建物管部门指导、帮助和落实各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现代小区为广大业主提供了安全、舒适、优美的居住条件,其各项服务功能相对齐全。如何管理好物业,协助和监督物服企业对小区物业的各项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调处业主与业主邻里之间的矛盾,业主和物服企业之间的矛盾,这是加强和改进小区管理的一篇大文章。社区居委会

应持续倡导小区自治,检查和督导小区物业履职。要对照《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抓好小区的物业组织配套,物管人员培训,管理责任签约,物管责权清单制定,业主参与评价等环节性工作,推进小区的法治、德治、自治工作不断上水平。

四、尊重业主意愿,支持业主监督

建设和谐小区是一件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作,而这些工作实施的主体是社区居委会。“上面千条钱,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千头万绪,无一不要下面这根针——社区居委会来实施。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方针,无一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作为具有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的社区居委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所做的各项具体工作无一不和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相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反映以及因此而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是社区居委会必须面对的工作。只有明确社区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才能稳定小区。比如:据南园社区居委会所辖的滨河现代城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现已入住业主1100余户。由于初期物业服务企业有暴力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以及多项服务工作不到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作为业主个人无法与物服企业相抗衡,双方矛盾激化。业主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多次要求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服企业的工作。然而从2015年起至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一直遭到物业企业的破坏而“流产”,企图长期垄断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业务。由此引发了小区业主的多

次上访,投诉,严重影响了南园社区的和谐稳定。目前在县住建局、X镇人民政府和南园社区居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已启动,业主情绪得到良好的稳控。鉴此,组建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在小区管理中不可或缺。


关于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三者之间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的建议

随着人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不断提高,以及物业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业主们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随之而来的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各种矛盾、误解等问题也越来越多,良好沟通是和谐相处与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那么,在日常小区服务管理事务中,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之间该如何做到良好相处、保持沟通与协商解决问题呢?

一、加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沟通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住宅小区70个,全县有物业服务的小47个。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利益,是广大业主向社会各方反映意愿和诉求的主要渠道和平台,并能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有效的监管。而这样一个组织,目前在全县只有港电家园、帝逸国际、星港杏苑3家小区成立,远远跟不上物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业主们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地方政府的全面跟进,将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将会越来越多。

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业主大会权力、替广大

业主维权和代言。因此,双方的利益诉求是相同的,在遇到问题时是好协调、好商量、好沟通的。但“人多嘴杂”,各人的想法和意图不完全一样,所以在部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会产生误解甚至矛盾。比如,有部分素质较差的业主存在违规装修、拆改公用设施设备、违章搭建及随意停车占道等明显错误,业主委员会不可能也不应在物业服务企业面前为他们“争取权利”,这就不免让部分业主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为自己“说话”、没有尽到责任的感觉。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就必须要把能真正为广大业主谋幸福、有公益爱心的业主选进业主委员会,平时多沟通、多交流,加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了解,打破相互不信任、不透明和不理解的状况,形成业主信任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全心全意为广大业主代言、服务的良性互动。

二、加强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

一是做到摆正位置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广大业主利益和发声的组织,和业主是同一个“阵营”的利益共同体。而物业服务企业是管理人,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有相关法律保障和契约、合同的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双方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供需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无尊卑之分、更无管与被管之别,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因此,双方沟通的焦点就在各自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设身处地的多为对方着想,这样,才能不断减少摩擦与误

解、增加理解与互信。

二是不断增强互信

物业管理是典型的服务型行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多站在业主的立场,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这样,才能赢得业主的认可和信任,得到业主的包容与理解。如果没有主动服务、乐于服务的心态,肯定做不好物业服务。而作为业主,更要尊重物业人员的服务与劳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尽量保持小区内的卫生与秩序,维护小区内的环境与安全,不破坏小区内的花草绿化以及健身器材等各种公共设施。双方只有互相尊重、多多沟通,才能不断改善物业与业主的紧张关系,增进相互信任,建立起和谐的业管关系。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

在社区治理及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是正常的。因为不透明和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不信任和矛盾。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双方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一切从业主的利益为共同出发点。物业服务公司要认真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责。而业主委员会应当主动多与物业服务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予以监督,切忌公权私用,向物业服务公司谋取私利、变相索要好处等。

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之间,只有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互相倾听对方的意见与建议,才能破解物业服务中

出现的难题、打破因此产生的僵局,逐步构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和谐宜居的文明小区。

强化监管完善物管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延续和完善,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快速发展以来,其社会作用日益突显,需求和覆盖面迅速拓展,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城市化进程的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小区相继建成,小区物业管理体系逐渐形成,物业服务行业较快发展,在完善小区治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看到,多年来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认识不足,缺少专门人员、专门机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导致物业管理存在散乱现象;部分老的住宅小区功能不齐全,设施、设备不配套,没有物管用房,停车场、休闲场和绿化地带面积小,为物业管理留下隐患;一些小区存在规划变更导致业主权益受损、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质量差等问题;物管企业素质不高,不按规定配专业人员,只收费不服务,或仅限于值值班,扫扫地,巡巡路,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业主物管意识不强,不服从管理现象时有发生,任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现象普遍,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物业纠纷增多;监管体制不顺,物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县镇村(社区)、规划、建

设、发改、环保、消防、安监、民政、公安、供水、供电、供气等多个部门,但现在主要是住建部门单打独斗,部门之间缺少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物业管理主题协商建议发言11篇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浏览记录
会员中心
邀请奖励
网站首页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