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服务内容5
9.2业务咨询5
9.3项目登记5
9.4项目查验6
9.5场地安排6
9.6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6
9.6.1标准文本6
9.6.2公开方式6
9.6.3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6
9.7专家管理6
9.7.1专家库类别及适用范围6
9.7.2抽取时间6
9.7.3抽取地点7
9.7.4专家抽取流程7
9.7.4.1递交申请7
9.7.4.2组织抽取7
9.7.4.3名单打印7
9.7.4.4专家补抽7
9.7.4.5身份识别7
9.8保证金管理7
9.9见证服务8
9.10交易过程保障9
9.11档案管理9
9.12数据统计分析10
10.1基本要求10
10.2场所和设施10
10.2.1公共服务区10
10.2.2开标区10
10.2.3评标区10
10.2.4标识标志11
11.1软件要求11
11.1.1总体要求11
11.1.2公共服务平台11
11.1.3项目交易平台12
11.1.4在线监管平台12
11.1.5第三方系统集成12
11.2硬件要求12
11.2.1总体要求12
11.2.2网络系统13
11.2.3监控系统13
11.2.4电子监控室13
11.2.5业务系统13
11.2.6数字见证室13
11.2.7音频系统13
11.2.8门禁系统与解密系统13
11.2.9变声对讲系统13
11.2.10电子视频会商系统13
11.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13
11.4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数据交换13
11.5信息化调整13
14.1服务质量要求14
14.2服务质量监督14
14.3服务评价14
14.4改进14
1.专家库:□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本地
2.本次评标评委人数共设人
3.招标(采购)人单位指定的评委:
4.专家补抽情况:
ICS 03.080.01 A
10
DB3703
淄博市地方标准
DB
3703/T 4.1—2020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platform
Part 1:General
2020
- 12
- 15发布
2021
- 01
- 15实施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基本要求 3
6 组织管理 3
7 交易范围 4
8 交易规则 4
9 交易服务 5
9.1 服务内容 5
9.2 业务咨询 5
9.3 项目登记 5
9.4 项目查验 6
9.5 场地安排 6
9.6 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 6
9.6.1 标准文本 6
9.6.2 公开方式 6
9.6.3 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 6
9.7 专家管理 6
9.7.1 专家库类别及适用范围 6
9.7.2 抽取时间 6
9.7.3 抽取地点 7
9.7.4 专家抽取流程 7
9.7.4.1 递交申请 7
9.7.4.2 组织抽取 7
9.7.4.3 名单打印 7
9.7.4.4 专家补抽 7
9.7.4.5 身份识别 7
9.8 保证金管理 7
9.9 见证服务 8
9.10 交易过程保障 9
9.11 档案管理 9
9.12 数据统计分析 10
10 服务场所和设施 10
10.1 基本要求 10
10.2 场所和设施 10
10.2.1 公共服务区 10
10.2.2 开标区 10
10.2.3 评标区 10
10.2.4 标识标志 11
11 信息化建设 11
11.1 软件要求 11
11.1.1 总体要求 11
11.1.2 公共服务平台 11
11.1.3 项目交易平台 12
11.1.4 在线监管平台 12
11.1.5 第三方系统集成 12
11.2 硬件要求 12
11.2.1 总体要求 12
11.2.2 网络系统 13
11.2.3 监控系统 13
11.2.4 电子监控室 13
11.2.5 业务系统 13
11.2.6 数字见证室 13
11.2.7 音频系统 13
11.2.8 门禁系统与解密系统 13
11.2.9 变声对讲系统 13
11.2.10 电子视频会商系统 13
11.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13
11.4 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数据交换 13
11.5 信息化调整 13
12 内控管理要求 14
13 安全要求 14
14 服务质量要求、监督、评价与改进 14
14.1 服务质量要求 14
14.2 服务质量监督 14
14.3 服务评价 14
14.4 改进 14
附录A (规范性)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登记表 16
附录B (规范性)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登记表 17
附录C (规范性)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调整会签单 18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3703/T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共有 5 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第 3 部分:政府采购;
——第 4 部分:土地和矿业权交易;
——第 5 部分:产权交易。
本文件是DB3703/T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第 1 部分。
本文件由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质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克金、宋传军、申蒙、王鑫珠、许成旺、高祥锋、陈轶博、郭海滨、孙迪、张勇、陈宁、王健、陈健、韩晓宇、桑虎成、法文鹏、刘朋朋、刘鹏、李风生。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组织管理、交易范围、交易规则、交易服务、服务场所和设施、信息化建设、内控管理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质量要求、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行服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T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 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 public resource transaction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产权交易等。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platform
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electronic service system
联通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监管系统和其他电子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并提供公共服务的枢纽。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public resource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特点,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对接和运行,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息系统。简称电子交易系统。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 public resource transaction electronic supervision system
政府有关部门在线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息系统。简称电子监管系统。
见证服务 witness service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项目实施主体 project implementation subject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方、转让方、产权人、委托方等部门单位。
项目竞争主体 project competitors subject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意向受让方等单位和个人。
项目竞得主体 project winning subject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买受人、受让方等单位和个人。
中介机构 intermediary agency
依法设立,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受招标人、采购人、出让方或转让方等委托,为其提供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拍卖等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基本原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行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应进必进:建立交易目录清单,清单内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
依法依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建设运行;
统一规范:遵循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实行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规则流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综合管理的运行方式;
公开透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保证各类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可追溯,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
服务高效: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量化服务指标,完善系统功能,高效规范运行;
监管到位:构建完善咨询设诉、服务评价机制,开展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作用,确保监督到位;
改进创新: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以及平台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和交易流程等服务。
基本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配备必要的、功能齐备的场所和设施以及满足交易需求的电子交易系统,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保证金(包含电子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代收退等相关服务;
建立健全平台运行服务规范和内控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不断提高平台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电子服务系统和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监督渠道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信息之外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等;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制定实施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上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推送交易信息;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以及音视频等,应归档保存,并依申请提供查询服务;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管理
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卫生健康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全市法定唯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采用“1+7”市(区)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下设淄川分中心、博山分中心、周村分中心、临淄分中心、桓台分中心、高青分中心、沂源分中心七个分支机构,具体负责区县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为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并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和综合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并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有关规划、政策,参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制度规则的定期清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和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见证工作,制定各类交易见证服务的规则、流程、标准,健全不良交易行为的发现处置机制,协助做好交易过程中异议、投诉等事项的核查、处理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部门协同执法提供支持保障;
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登记、场地安排、过程保障等服务。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及时向上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推送交易信息。制定各类有关信息化接口标准,保障各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规范的数据交换。依托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动态监测,开展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
负责规范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制定并实施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公共服务、交易实施、评标评审、办公等功能区域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制度,对交易服务过程中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和音视频统一归档,依法依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应用库和中介机构信息库、投标(交易)企业信息库,规范使用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参与做好评标评审专家、中介机构和项目竞争主体考核管理工作,制定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制度,鼓励项目实施主体采用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中介机构;
负责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制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交互共享,为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的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交易项目的资金划转和有关交易服务费的结算工作。负责协调入驻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加强配套服务,组织开展交易平台的创新延伸服务;
指导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协会的工作,引导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
交易范围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列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符合进场项目受理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的政府采购类项目;
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水权等资源类项目;
企业国有产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知识产权、农村集体产权以及其他产权类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冠名权有偿转让等无形资产类项目;
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类项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允许中央、省属企业在淄博投资项目和未列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以及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交易规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规则流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综合管理的运行方式。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应依据项目类别及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拍卖、竞价等方式进行交易。
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报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后,方可进场交易。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交易: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合法合规性材料,委托项目的委托人持委托交易进场材料,网上办理项目登记;
鼓励项目实施主体采用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实施主体应将交易公告、交易文件等交易信息在法定媒介发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资格手续;
项目竞争主体应根据交易文件规定提交交易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建立保证金代收代退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受委托(授权)组织实施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组织抽取专家,组织督促相关方确认交易结果后,项目竞得主体线上自行打印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完成项目交易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有关交易主体出具成交结果,并向项目竞争主体退还交易保证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将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和音视频等归档保存,并依申请提供查询服务;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国有产权、医疗设备等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干预其正常业务开展。
交易服务
服务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项目查验、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专家管理、保证金管理、见证服务、交易过程保障、档案管理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等相关服务。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列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原则上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成本支出由各级财政按原渠道统筹安排解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归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业务咨询
咨询服务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
咨询服务应遵循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工作人员应向项目交易相关主体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提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介绍交易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注意事项等;
指引相关主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事项办理;
其他咨询事项。
不属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应解释清楚,并予以引导。
项目登记
纳入平台交易的项目应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
项目实施主体或中介机构应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登记表》(见附录A)等材料上传至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线上进行项目资料完整性核验,并进行必要提示。
项目实施主体或中介机构上传的项目登记资料齐全的,流转至业务科室,对确需调整、补充材料的,应退回并写明退回意见,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项目查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明确具体的项目责任人。
项目责任人对项目资料内容进行查验,对编制不规范、不完整或者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场地安排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申请,及时确定交易场地。场地确定后确需变更的,提供变更服务,并调整相应工作安排。
场地及设施应符合本文件第10章要求,以满足交易项目需求。
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
标准文本
公告和公示信息按照相关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标准文本进行编制。
公开方式
公告公示信息确定后,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发布,同步在其他媒介发布的,信息内容应保持一致。
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
在法定时限内,遇有对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形式、内容、期限等提出质疑、异议的,应向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对质疑、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协助做好核查及处理工作。
专家管理
专家库类别及适用范围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的专家抽取工作。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适用于委托交易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等项目的专家抽取工作。
使用任何类型的专家库,均应确保专家信息安全,防止泄密。
抽取时间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抽取按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暂行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通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