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H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河环党字〔2019〕11号
关于中国共产党H学院
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经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沟通,报经秦皇岛市委批准,中国共产党H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19年6月1日至2日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中国共产党H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学院党委研究,报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秦皇岛市委同意,H学院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0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各党总支党员人数及其占全院党员总数的比例、工作需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而确定(附件1)。
二、出席中国共产党H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落实“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清正廉洁本色。自觉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4.具有勇于担当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愿奉献,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5.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服务师生,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议政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及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出席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党员院领导参加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附件2)。
1.酝酿推荐名单(5月23日前)。各党总支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代表条件以及差额比例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逐级推荐、层层遴选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附件3)。
2.提出初步人选(5月23日前)。各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