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
(二)全面真实
(三)注重实效
(四)操作规范
(五)及时便民
二、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
1.基本情况
2.工作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情况
4.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5.自身建设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7.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司法局工作实际
(二)政务公开内容
1.基本情况
2.各科室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事项
3.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
4.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当事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6.在“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即时公开我局的可公开文件
7.每月10日前按时向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报送我局可公开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财务公开内容
1.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4.年度决算情况
5.其他财务情况
三、公开形式
四、公开时限
(一)固定公开
(二)定期公开
(三)即时公开
五、公开程序
(一)确定内容
(二)实施公开
(三)收集反馈
(四)归档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规范工作流程
(三)开展监督检查
(四)建立考核机制
(五)即时资料报送
司法局“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简称“三务”公开),增强决策及管理的透明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全面真实。公开必须实事求是,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操作规范。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公开质量。
(五)及时便民。公开事宜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三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一)党务公开
1.基本情况
(1)党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
(2)领导班子组成及成员分工。
2.工作情况
(1)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2)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3)党组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等。
3.干部人事工作情况
(1)干部监督管理情况;
(2)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情况;
(3)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4)干部评优、职称评定情况;
(5)职工干部考勤考核情况。
4.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1)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2)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3)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情况;
(4)选举、换届工作情况。
5.自身建设情况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情况;
(2)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4)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5)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述职述廉及考核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调查处理情况;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旗相关配套规定情况,“四风”治理及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5)违纪党员干部处理情况
7.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司法局工作实际,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公开内容
1.基本情况
(1)市司法局职能介绍及内设机构;
(2)市司法局领导简介。
2.各科室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事项。
3.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