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
党的二十大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任务时强调,“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这些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助于把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更好衔接起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显著缩小收入差距,既是“十五五”时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阶段性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更长期目标。与此同时,改善收入分配还有助于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破解经济增长的需求侧制约。
改善收入分配面临的紧迫任务
得益于扎实稳固的民生保障和改善、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以及成果的巩固拓展,我国收入分配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享发展的成效作出贡献。20世纪80年代初到21世纪第一个10年末期,即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居民对改革开放和发展成果的分享,主要靠的是经济增长带来的做大“蛋糕”效应,同时收入差距有所扩大。例如,反映城乡差距的收入比率(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从1982年的1.98提高到2007年最高点3.14;反映城乡居民整体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从1982年的0.285提高到2008年的最高点0.491。在达到最高点之后,随着一系列改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比和基尼系数分别下降到2024年的2.34和0.465。
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按照这一要求,实质性缩小收入差距仍然任重道远。改善收入分配面临的现实任务,是有效缓解居民收入的增长压力,补足民生保障的短板弱项。一般认为,城乡收入差距至少要在2.00以下、基尼系数要在0.4以下,才能表明一个社会具有比较均等的收入分配格局。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两个指标看,近年来发生了一些趋势性变化。在统计意义上,城乡收入差距是整体收入差距的一个组成部分,整体收入差距分别由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构成。在21世纪第一个10年末收入差距达到最高点之前,城乡收入比率的变化同基尼系数保持高度一致。在收入分配得到改善、两个指标均开始降低之后的时期,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的降低幅度更大,且保持持续降低的趋势,表现之一便是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始终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另一方面,基尼系数降低幅度相对小,在降低到2015年0.462的最低点后,便处于徘徊的状态。相应地,城乡收入比同基尼系数的变化轨迹出现分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不再以同样的程度带动整体收入分配的改善。
如果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缩小幅度,均大于整体收入差距的缩小幅度,意味着城镇内部的收入分配改善相对滞后。联合国大学发展经济学研究院的数据,印证了中国收入分配的这种分化趋势,也支持由此推论出的相关结论,更直接给出了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有所扩大的数据依据。例如,从2015——2020年期间的基尼系数看,全国和农村分别降低了3.9%和5.0%,城镇提高了1.4%;帕尔马指数(最高10%家庭与最低40%家庭的平均收入比率)全国和农村分别降低了6.4%和6.8%,城镇提高了3.9%。近年来,城镇收入分配改善不明显的情况,与结构性就业矛盾,特别是自动化冲击岗位和平台就业权益保障不充分,均有密切关系,如果不能良好应对,人工智能的广泛渗透不可避免会进一步加剧这种局面。
更加突出再分配政策的必要性
改善收入分配,需要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同时发力、协调配套。诚然,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中等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