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中如何用好纪法威慑
高质量的审查调查工作必须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倘若说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菩萨心肠”,那纪法威慑就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雷霆手段”。对少数存在较重对抗心理和侥幸心理,通过毁灭、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等各种手段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必须及时对其错误思想及恶劣态度进行严肃批评、严厉纠正,释放纪法威慑以维护审查调查的严肃性。
一要营造氛围,树立威严。审查调查谈话,本就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纪国法的威严、调查措施和惩处手段的严厉,必须持续向被谈话人传递,使之心存敬畏,不敢欺瞒。这既要谈话人员“内外兼修”,树立良好形象和工作权威,同时也要营造谈话的严肃氛围,展示组织的严管厚爱、查清事实的坚定决心,瓦解被谈话人的对抗心理,建立对话的基础,让被谈话人更易于接受批评教育,主动坦白认识错误。如笔者在审查调查某水体污染案时,对某县分管领导陈某进行谈话,陈某因思想上有“疙瘩”,谈话前有抵触情绪。谈话人员在谈话时,让陈某在“被谈话人”座位牌前入座,陈某开始脸色有些不悦,但感受到谈话的严肃性后,逐渐摆正心态,听进谈话人员所讲的道理,认识到失责问题的严重性,作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和自我批评。
二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决定其不同于日常的交流谈话,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更像是不见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