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注重统筹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
1.深学笃行不到位
2.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长期缺位
5.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
6.服务企业发展用力不足
7.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
8.对县区业务指导监督不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9.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0.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
13.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
14.财务管理混乱
15.工程维修存在漏洞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7.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指导不力
18.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到位
1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
(四)党组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够
20.党组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三)不断深化成果运用
中共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6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全盘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刻认识到这次整改是一次难得的政治“体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明确整改思路,提出工作要求。
(三)注重统筹推进,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聚焦问题、对准问题、查摆问题,进行逐条梳理、逐项分析、逐项研究,全面整改。在集中整改期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听取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我市住建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促进工作全面进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深学笃行不到位
(1)针对“局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二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三是开展大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2)针对“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细化党组会议研究内容,规范议事程序,明确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3)针对“‘叠加效应’尚未充分释放”的问题。一是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融合。每周召开全局业务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度,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提升干部职工全局观。每月开展科长大讲堂,强化全局住建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二是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科室与局属单位合署办公,推动工作优势互补,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培养业务多面手,激发干部整体活力。
(4)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局属单位重要事项的监管。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明确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建立重点事项督办制度。二是加强局属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资源全局统一调配。三是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四是加强经费管理。围绕培训费管理、小型项目简易招标、“三公经费”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5)针对“对乡村振兴关注不够”的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二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2023年度已开工217户,已竣工209户。三是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四是落实结对帮扶。局领导带队走访结对帮扶村,春节、六一等节日开展慰问活动,为湖沟村困难群众、儿童、村两委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具、防暑降温物资。四是开展消费扶贫,组织局属单位、引导我市建筑企业购买帮扶村农副产品。
(6)针对“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统筹推进重点工程。沱河东路延伸段于5月1日通车;一小二中(南湖校区)、912工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委党校二期工程、市中医综合楼项目地库主体已完成。在建工程项目均按计划推进。二是积极协调财政拨付工程款,有力保障项目建设。三是强化工程管理流程,有效促进工程建设。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7)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细化党组会议研究内容范围。二是严格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会前协调、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
(8)针对“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3年开展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共梳理规范性文件174项。二是组织推动城镇排水管理办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燃气管理办法出台。
(9)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累计建设排水管道388公里。二是建立丁楼、龙湖污水处理厂协同联动运行机制。三是将排水管网缺陷点任务分解至市雨污办、烈山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目前管网缺陷点已全部完成修复。
(10)针对“‘找改强争’抓而不紧”的问题。一是对局属单位开展情况和问题“四清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组织开展问题“回头看”,每月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总结工作成效,推进我市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长期缺位
(11)针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完善预售监管制度。发布《淮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细则》,重新修订《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重点监管资金的测算标准、留存节点和比例,预售形象进度等。二是加大预售资金检查力度。开展商品房预售市场检查,对应进未进监管账户资金进行收缴。三是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增加业务模块,方便企业办事。
(12)针对“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规范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流程,规范审核要件,推行“全程网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提升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审批效率。二是加大对风险项目资金拨付管理,落实逾期交房托管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风险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
(13)针对“预售重点监管资金账户余额低于应留存金额”的问题。一是修订《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重新测算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留存节点和比例,预售形象进度等。二是加大预售资金收缴力度。联合金融管理机构开展预售资金专项检查。对已发现预售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及时收缴应进预售资金,同时加大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立案处理。
(14)针对“预留资金业务档案缺失”的问题。一是优化“智慧房管”信息系统,实现预售资金提取全流程网上受理、电子化审批。二是找回业务档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日常业务资料归档管理,举一反三,从严要求。
5.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
(15)“‘保交楼、保民生’目标落实乏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国家金融16条政策、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政策以及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政策,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统筹协调解决全市逾期交房处置工作,牵头成立逾期交房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保交楼和逾期交房工作推进会。用好“保交楼”专项贷款,推进问题楼盘交付。
(16)针对“保障房建设使用统筹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现场督导相山区、煤化工基地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439套,棚户区改造900套均已开工。二是加大公租房核查力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并按要求完成配租工作。
(17)针对“建设无障碍环境‘有障碍’”问题。一是启动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查整治,累计修复盲道、缘石坡、无障碍指示牌不规范等问题671处。二是加强技能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无障碍城市建设培训。三是推进《淮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出台。
(18)针对“落实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担当不够”的问题。一是对三区一县、市高新区、煤化工管委会等主管部门开展文明创建、文明施工月考核;二是加强涉土作业期间的扬尘管控,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有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9)针对“信访问题频发”的问题。一是局领导公开接访定期召开信访专题会议,调度信访事项办理进度。二是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紧盯重点案件化解,成立专班,实现城乡建设类信访总量和占比同期下降。
6.服务企业发展用力不足
(20)针对“推动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