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1自然地理
2.1.1吕梁市位于黄河中游
2.1.2吕梁市区属于黄河一级支流的三川河两岸的一、二级阶地上
2.1.3吕梁市属大陆性半干旱气候
2.1.4境内的地形地貌:坡陡沟深、支离破碎
2.2社会经济状况
2.2.1目前
2.2.2市区内有国道2条
2.3洪涝风险分析
2.3.1自然地理因素
2.3.2气候因素
2.3-3人类活动因素
2.4洪涝防御体系
2.4.1城市防洪排涝现状
3.3成员单位职责
4.1防御预警信息
4.2预警级别划分
4.2.1预警及启动程序
4.2.2预警信号
4.3防御预警行动
4.3.1从思想上准备
4.3.2河道洪水预警
4.3-3山洪灾害预警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主河道洪水防御方案
4.4.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4.4.3暴雨渍涝防御方案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预警:
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预警:
5.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预警:
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预警: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一般(Ⅳ级)
5.2.2较重(Ⅲ级)
5.2.3重大(Ⅱ级)
5.2.4特大(I级)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河道洪水
5.3.2堤防决口、水库溃坝
5.3.3山洪灾害
5.3.4暴雨渍涝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和处理
5.4.2指挥和调度
5.4.3抢险救灾
5.4.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5应急响应结束
5.5.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清除时
5.5.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5.5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
6.1.3出现突发事件后
6.1.4在紧急情况下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2应急队伍保障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6.3.2交通运输保障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6.4.1治安保障
6.4.2医疗保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6.5.1物资保障
6.5.2资金保障
6.6社会动员保障
6.6.1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6.6.2汛期城市防汛指挥部应根据水灾害的发展
6.6.3城市防汛指挥部的组成部门
6.6.4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公众信息交流
6.7.2培训
6.7.3演习
7.1灾后救助
7.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7.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
7.1.3市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
7.4灾后重建
7.5调查与总结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
8.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8.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8.1.4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8.1.5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8.1.6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8.1.7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4预案解释部门
8.5预案实施时间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
通 知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吕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
吕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城市洪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的通知》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吕梁市建成区范围(东至:汾离高速公路东出口,西至:大交线,南至:龙凤街与340省道交汇处,北至:李家沟大桥)内的洪水、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主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坚持全面部署,保证要点,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调动全社会积极参加防洪抗灾。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2.1.1吕梁市位于黄河中游,山西省西部,吕梁山脉中段西侧,属于晋陕蒙能源开发区的东南缘和河东煤田东缘,距省会太原187公里,介于北纬36。43’一38。43’,东经110。22’一112。19’之间。
2.1.2吕梁市区属于黄河一级支流的三川河两岸的一、二级阶地上。东川河从东至西横穿市区,北川河由北至南贯穿市区,东川河上游的吴城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农业灌溉、工业供水和水产养殖的调节中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20kmz,水库设计总库容1276万m3。沿岸有七里滩沟、炭窑沟、吆驴沟、王家庄沟、刘家庄沟、张家庄沟、刘家湾沟、乔家沟和枣林沟等沟水汇入。
北川河上游的横泉水库是一座以城市生活及工业用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旅游等综合利用的调节中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800km2,总库容8123万m3。
2.1.3吕梁市属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平均降雨量为500mm,雨量分布很不均匀,每年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占全年降水的65%,且多暴雨、阵雨,易形成有威胁性的洪水。
2.1.4境内的地形地貌:坡陡沟深、支离破碎,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地表径流的产生极不稳定,呈暴涨暴落的趋势。
2.2社会经济状况
2.2.1目前,建成区总面积已达l 8km2,市区人口约20.38万。建成道路总长度达120km,道路面积243万平方米,建成桥梁19座,水厂2座,日供水2.3万吨,供水管道80km,排水管道长度159km,公共绿地295万平方米,中小学校14所,医院9所,有工业企业30余户,商业、金融、服务、居舍、供水、供电、通讯等一批重要基础设施陆续建成。
2.2.2市区内有国道2条,省道1条,其中209国道与340省道交汇于吕梁市区,209国道由城北进入市区,通过滨河北路与307、209一级线连接从交口南部离开市区,307国道由东部进入市区滨河北路一级连接线西至柳林,大交线从市区西部贯穿南北。
2.3洪涝风险分析
2.3.1自然地理因素
(1)由于境内地形地貌坡陡沟深、支离破碎,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径流的产生极不稳定,呈暴涨暴落的趋势,洪水传播时间短,较集中,且多暴雨、阵雨,易形成具有威胁性的洪水。
(2)市区洪水主要来源于东川河、北川河与刘家庄沟、王家庄沟等边山支沟和边山边坡。加之交通干路等多数地段没有排水设施,现有防洪设施均不达二十年一遇的标准,城市排洪渠、排水管道泄洪能力严重不足。随着城市逐渐向周边快速发展,市区边山边沟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随意倾倒垃圾,村民抢占沟道修建、人为设障等减小了渠道的行洪断面。
2.3.2气候因素
吕梁市属大陆性温暖带半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500mm,降雨量分布很不均匀,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5%,其主要特征是:冬季少雨干旱,夏季雨量集中,多暴雨、雷雨,秋季多普雨,降雨面积大时间长,可出现连阴雨,易形成威胁性洪水。
2.3-3人类活动因素
人类活动、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对减少洪灾损失产生了积极效果,流域内中小型水库起到了削弱缓解洪水的作用,在城市进行了大量的排洪排水设施、河道疏浚与治理工作,提高了防御雨洪的能力。但由于人口增加,城市迅速发展,遇有暴雨大面积径流也相应增加,边山支沟洪水共同汇入河道,加大了河道的行洪压力,如遇超标准洪水则加重洪水灾害。此外,沿沟道村庄堆积物料、倾倒垃圾、挤占沟道等行为,影响市区行洪,加重城市洪涝灾害。
2.4洪涝防御体系
2.4.1城市防洪排涝现状
吕梁市区位于离石盆地中南部东川河、南川河、北川河交汇处的河谷地带,座落于一个地面开阔,三山环抱,二水萦绕的河谷盆地,北依凤山,西靠虎山,南耸龙山,呈明显的枝状发展态势,北川河与东川河穿越市区,交汇于三川河,边山支沟30余条。市区防洪工程从1977年开始建设,经过30多年的努力,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洪体系。目前东川河两岸已建成高崖湾大桥至东川河出口河坝10余公里,部分堤坝可抵御五十年一遇的洪水,为市区安全度汛发挥了较大作用。北川河治理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加上横泉水库的建成蓄水,市区北部主河道的防洪能力大大提高。对市区威胁最大的沟道为刘家庄沟、王家庄沟、吆驴沟、张家庄沟、炭窑沟等,市区内排水体系有滨河南北路、龙凤街、滨河东西路五条主干管,全部为雨污合流制,其余支路通过支管汇入。但由于城市的发展,许多地段排水能力不足,现有工程设施已不能满足城市防洪排涝要求,主要表现在:
(1)河床沟道防洪标准普遍不足
穿越市区的主要河道有东川河、北川河、南川河三条,虽然河道大部分已整治,但仍有部分河道未整治,遇暴雨时也发生过漫溢洪水进入城区和局部地段塌陷的现象。沿河两岸30余条边山支沟,除极少部分进行了整治外,大多数没有整治,是影响城市防洪安全的主要隐患。
(2)排水设施不配套不安全
排水系统主要有滨河南北路、龙凤大街、滨河东西路五条主要干管,全部为雨污合流制,其余支路通过支管汇入,但由于许多地段年久失修,排水能力不足,局部地段没有排水设施等,导致遇强降雨时,城区许多地段积水,局部地段塌降等现象发生。
3.3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市区防汛工作。
离石区人民政府:
协助指挥部做好城市的防洪工作。具体负责区管各单位和市区各街道办所管辖区域和市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的防洪工作;配合城市防汛指挥部做好北川河、东川河市区段、刘家庄沟、王家沟、刘家沟、吆驴沟等沟道的防洪安全检查和清障、清淤工作,确保市区河道与沟道的安全度汛;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的防洪工作,遇灾情时,及时组织撤避,确保所管辖区域的居民安全度汛。
吕梁军分区:负责协调驻军、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协调驻军、组织民兵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市水利局: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调度,督促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武警吕梁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市区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市区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经委:负责市区经委系统行业防汛与企业自建水池的防洪安全,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市教育局:负责市区教育系统行业防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学校防洪安全,对在校师生进行防洪安全的宣传教育。
市房产局:负责编制城市房屋安全度汛预案。汛期组织落实预案措施,负责房屋防汛安全检查,做好危房的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杜绝倒房伤人事故。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洪水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重大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市建设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做好城市防洪规划和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组织好市区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影响泄洪设施。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营和供求形势的监控。
市卫生局:负责市区内洪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备报道经城市防汛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
吕梁日报社:及时准确报道经城市防汛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市区防汛工作动态。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市区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对汛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生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城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 市建设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嵌导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做好城市防洪规划和防洪应急预案编带工作,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吕梁公路分局:保障市区内公路国省道防洪安全,负责解决跨河沟国省道桥涵对周边区域的防洪影响问题,确保周围区域的防洪安全。
吕梁石油公司:负责本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燃油供应。
市物资产业管理中心:负责本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物资供应。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负责本系统的发供电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吕梁供电公司:负责本系统的发供电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市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联通吕梁分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市区内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应急通信设施。
移动吕梁分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移动通信保障。洪汛发生时,尤其是在有线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为抢险救灾提供强有力的移动通信保障。
省无委办吕梁市管理处: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无线电通信保障,洪汛发生时,尤其是在有限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为抢险救灾提供强有力的无线电通信保障。
吕梁水文分局:负责统辖本系统水文站、雨量站、报汛站水情测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为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情预测预报和实时信息。负责组织河流洪水的监测、预报和管理,汛情紧急情况下,按照城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完成重大水情监测及洪水调查任务,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对重点暴雨洪水灾害发生后的洪水调查。
离石区水利局:负责市区水利工程以及河道堤坝工程安全度汛,为城市防汛工作提供水利水保技术服务;负责市区周边边山河道的清障清淤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离石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街道办所管辖区域的防汛工作;负责所管辖区域内边山支沟的安全检查、清障清淤工作,确保行洪畅通;做好所管辖区域内居民洪水到来时的安全撤避;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居民住宅、院落的安全度汛,对可能进水的区域采取疏堵措施。
4预防与预警
4.1防御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气象部门要向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旬、日气象趋势预报和雨情等资料,水文部门要对城区东川河、北川河边山支沟等河沟道洪水实施监测,向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洪水水位、流速、洪峰流量、峰现时间、洪水过程等资料;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区域做好准备。
4.2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洪水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级别,由重到轻分为I、Ⅱ、Ⅲ、Ⅳ级。
4.2.1预警及启动程序
Ⅳ级预警预报;主要根据气象、水文及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城市防汛指挥办公室发出Ⅳ级预警信息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责任人到现场积极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自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Ⅲ级预警预报:城市防汛指挥部专家组及有关部门根据气象、水文及来自各方面的信息,经会商确定近期可能达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时,发出Ⅲ级预警信息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对出现的灾情、险情要立即上报,并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Ⅱ级预警预报: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降雨和汇流情况,确定将出现三十年一遇标准的洪水时,开始向受淹区域所有单位和居民发出Ⅱ级预报信号,使各个单位和居民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对比较重要的物资、档案资料进行转移。
I级预警预报: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降雨和汇流情况及天气预报,确定将出现五十年一遇洪水时,向城区单位、居民发出I级预警信息,当全城单位、居民听到I级预警预报信号后,马上开始按编组和指定路线向计划安置地点转移,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要做好人员转移前的宣传动员工作,随时待命组织人员转移。
4.2.2预警信号
Ⅳ级预警信号主要通过城市防汛办电话通知防汛指挥机构各级领导。
Ⅲ级预警预报主要通过电话和电台,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通知,由各级领导和组织掌握。
Ⅱ级预警预报信号,通过人防部门采用警报器直接向城区发出信号。
I级预警预报信号,市人防部门利用警报器连续发出短促音响。
4.3防御预警行动
4.3.1从思想上准备,成立组织机构,对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制
电预案、制定措施、储备物资,检查通信设备,汛期做好值班值守,上报下传有关文件。
4.3.2河道洪水预警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更时向城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页警提供依据。
(2)城市防汛指挥部应按照职责范围,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道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3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