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院2026届学生毕业典礼上的寄语:法理有恒常,裁量无定式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
(2026年6月20日)
亲爱的2026届毕业生们,尊敬的各位老师、家长和来宾们:
大家下午好!
几年前,同学们带着憧憬走进这座礼堂。今天,你们将从这里再次启程。时光把你们从“新生”变成了“毕业生”,经历成长的你们在这里闪闪发光。
这几年,我们遭遇的不确定性有增无减,特别是一浪高过一浪的技术洪流——算法学会了写作、编程、歌唱,当然,也开始学习裁判。你们或许会在深夜里自问:如果机器也能判断是非、裁决纠纷,那我们这些研习法律的人,苦读多年换来的那些学识,到底是不是一把已经生锈的铁剑?
我理解这种疑虑,但我想请你们换一个角度思考:或许,正因为变动如此汹涌,我们才更需要识别、反思那些不变的事物。
中国先贤论“经权之变”。“经”是根脉,是恒常不变的根本准则;“权”是在坚守大道前提下的通达、灵活与权衡。在我看来,法律人一生的修习,就浓缩在几个字里:法理有恒常,裁量无定式。
什么是“法理有恒常”?它不是悬在天上的抽象教条,而是人类在百万年群居协作的演化中,历经对峙、冲突与和解,遭遇进步、倒退与徘徊后,逐渐沉淀下来的那些根本性的价值准则。
比如,尊重与诚信,这是协作的基石。你们未来经手的每一份合同,都在印证这一法则。没有它,那些繁琐的交易文件、复杂的人际链接都会失效和崩坏。
又比如,人的生命应受到绝对保护。在刑法中,在针对生命的紧急避险情形下,对生命的保护是不可动摇的绝对命令,我们不能允许以牺牲少数人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对多数人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