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鹏
2020年09月03日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的科学指引
刘凯鹏
2020年09月03日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六个专题“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在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有关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论述的节录、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这些重要论述真实而生动地记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不失时机推进重大全局性改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的历史进程。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是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蹄疾步稳推进各方面改革,改革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发展。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概括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这其中,全面深化改革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强调:“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形势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因势利导、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在防范化解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上出实招硬招,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的这些重要论述,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事业发展没有止境,深化改革没有穷期。这个阶段的改革,必然会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不能有任何停一停、歇一歇的懈怠。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和风险挑战,我们要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强大动力。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是推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在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强调:“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党和国家管理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既有机构层面的,也有职能层面的。”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实现了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初步建立起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的这些重要论述,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增强以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