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筹资标准
二、参保征缴范围
三、参保征缴时间
(一)集中征缴期
(二)零星征缴期
1.普通群众: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参保
2.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参保
3.新生儿: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
4.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
5.其他特殊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农村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脱贫人口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全年动态参保资助政策
四、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一)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2.农村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
(二)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
2.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
3.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
(三)代缴对象及标准
五、精准标识特殊困难人员
(一)准确提供人员名单
(二)精准确定征缴身份
(三)严格属性标识认定
六、优化公共服务管理
(一)优化缴费服务流程
(二)扩大职工个人账户代缴范围
(三)开展“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广泛宣传动员
(四)做好工作调度
(五)密切协作配合
(六)强化资金监管
(七)严格考核督查
X街道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相关工作要求,按照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X街道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结合X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筹资标准
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二、参保征缴范围
X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除外),均纳入居民医保参保征缴范围;非X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可选择户籍地参保,也可选择常住地参保。
三、参保征缴时间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采取集中征缴为主、零星参保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参保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
(一)集中征缴期
2025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400元/人/年标准缴费。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二)零星征缴期
1.普通群众: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参保,按1070元/人/年标准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固定待遇等待期为90天。
2.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参保,享受90天(含90日)动态参保政策。职工医保待遇结束后90天内参加居民医保,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享受90天(含90日)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90天内(含90日)的新生儿,缴费时间按上述规定可延至2026年3月30日。属于特殊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其他特殊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农村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脱贫人口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全年动态参保资助政策,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一)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2.农村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