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与局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
(一)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
(二)讨论和决定全局下列重大问题:
1.需要向区工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局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
(四)贯彻党管人才原则
(五)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
(六)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
(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的指示和决定
(二)建立健全局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三)局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
(四)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
(五)以局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
(六)党组成员因公、因私离开石家庄外出以及重要个人事项应当向局党组书记报告
(一)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二)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
(三)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
(四)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
(五)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六)根据工作需要
(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
(八)党组会议指定专人使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九)局党组决策一经作出
(十)严守党的秘密
(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召开
(二)会议召开前
(三)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
(四)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要落实专人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记录
(五)针对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
(一)以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重点
(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三)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采取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工作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
(四)党组书记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
(一)局党组及其成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局党组及其成员要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三)局党组及其成员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
(四)局党组及其成员要坚定理想信念
(五)局党组及其成员必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六)局党组及其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七)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八)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与局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局领导班子的决定。
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讨论和决定全局下列重大问题:
1.需要向区工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局党组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局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四)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交给的任务。
(六)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全局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组织原则
(一)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建立健全局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作一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三)局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局党组织及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四)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局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五)以局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局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
(六)党组成员因公、因私离开石家庄外出以及重要个人事项应当向局党组书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