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青应急〔2020〕7号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青海煤矿安监局 关于特殊时期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青应急〔2020〕7号
海西州、海北州应急管理局,木里煤田管理局,各煤矿企业:
1月31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疫情防控及煤矿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复工复产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确保特殊时期煤矿企业生产安全及职工健康安全,现就节后全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经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青海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对煤矿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