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二、练兵目标
三、练兵对象
四、练兵内容
1.学习掌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内容
2.学习掌握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中央及我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有关内容和《牡丹江市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3.学习掌握《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以及《牡丹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法核中心双审核工作规定》《消防监督干部基本技能手册》《监督员包干负责制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和消防技术标准
4.学习掌握常用消防检查仪器的使用方法、步骤和要求
5.学习掌握最新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等消防规范内容
6.学习掌握《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准确掌握执法过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范围
7.学习掌握《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火灾现场制图规则》等相关内容
8.学习掌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消防产品使用和维护管理》等相关内容
9.学习掌握消防摄影基础教程及新媒体作品的策划和创作
五、练兵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3日至2月28日)
(二)练兵学习阶段(2023年3月1日至10月1日)
(三)比武竞赛阶段(202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四)考评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练兵实效
(三)严格检查督导
(四)加强宣传表彰
消防监督员岗位练兵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化落实关于改进消防监管强化火灾防范工作意见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全员岗位大练兵工作部署,着力打造新时代人民满意的防火监督队伍,支队制定2023年度防火监督岗位练兵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防火监督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防火监督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负责全市防火监督岗位大练兵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考核验收。
二、练兵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火监督岗位大练兵活动,以学业务、强素质、树形象、懂廉洁为任务导向,打造一批会监督、会执法、会消防产品、会火灾调查、会宣传的服务为民、清正廉洁的五会教员,树立一批防火监督工作先进典型,提振防火监督队伍士气,更好地履行主责主业职能作用,提升防火监督管理工作质态。
三、练兵对象
练兵对象为支队全体防火监督干部。
四、练兵内容
通过练兵学习,使防火监督干部达到“三清四会”,即清楚消防法律法规、清楚专业基础知识、清楚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会检查、会督改、会执法、会做群众工作。
1.学习掌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内容,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关于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有关内容。
2.学习掌握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中央及我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有关内容和《牡丹江市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会正确处理监督执法与便民利企服务关系,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有效提高消防检查工作质态和执法服务水平,更好地在本职岗位履职尽责。
3.学习掌握《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以及《牡丹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法核中心双审核工作规定》《消防监督干部基本技能手册》《监督员包干负责制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和消防技术标准,熟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筑平面布局、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设施等环节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检查要点,会实地检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掌握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等消防执法系统的使用方法,会按程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学习掌握常用消防检查仪器的使用方法、步骤和要求,熟悉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性能,熟练使用仪器进行检查测试勘验。掌握了解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基层综治网格管理等信息技术,创新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的新系统、新手段、新方法。
5.学习掌握最新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等消防规范内容。
6.学习掌握《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准确掌握执法过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范围,强化消防监督员法纪意识,推动执法正规化建设。
7.学习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