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
(二)坚持依法依规、德治为先
(三)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四)坚持常态长效、力戒反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4月一2023年11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3月)
五、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党风政风引领行动
1.强化党对农村的政治引领
2.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3.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
(二)大力开展破除陈规陋习行动
1.遏制高价彩礼
2.抵制厚葬薄养
3.整顿大操大办风气
4.狠剥赌博酗酒歪风
5.坚决破除封建迷信
(三)大力开展农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
1.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
2.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3.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
4.强化对婚丧服务机构的管理
(四)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行动
1.坚持核心价值引领
2.创新文明实践活动形式
3.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活动
4.培育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5.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行动
1.强化媒体宣传引导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3.注重典型示范引领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县级抓统筹
(二)乡级落实主体责任
(三)村镇抓贯彻落实
XX县治理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乡风,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农办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2022〕X号)精神、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XX治理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2022〕X号)以及XX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XX市治理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2023〕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移风易俗、文化惠民为重点,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凝心聚力谱写新时代壮美XXXX隆林新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县各乡(镇)以移风易俗“五大行动”为抓手,重点整治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工作机制较为健全、思想共识基本形成、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陈规陋习明显减少、正面典型不断涌现、经验做法总结提升、制度措施固化常态的目标;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全县移风易俗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为浓厚;农民群众文明观念明显转变、人情负担明显减轻;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坚持各级党委书记带头抓,加强顶层设计,发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专项行动列入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平稳有序推进。
(二)坚持依法依规、德治为先。注重从理法入手,晓之以理、规之以法,合理合法运用行政力量,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不增加基层群众负担,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
(三)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注重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等多种方式,让农民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树立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四)坚持常态长效、力戒反弹。充分认清新时代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常抓不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注意防止陋习反弹,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全县各地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的现状,找准工作痛点、堵点、难点,厘清思路方向,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4月一2023年11月)。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措施稳步推进、全面实施;计划于2023年6月和10月分别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督导,分析工作推动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3月)。聚焦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总结经验做法,树立工作典型,完善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和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及时制定印发政策文件,全面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发展,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党风政风引领行动
1.强化党对农村的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行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大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风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党组织在农村的思想政治引领,让农民群众更充分地认识到移风易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牢牢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推动相关规定落细落实;出台制度规范并明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除操办直系亲属出生、婚事、丧事等人生重大事宜外,其他事宜如生日、升学、参军等可办可不办的宴席原则上不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家教家风,及时劝阻制止身边的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行为。〔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市自治县民政局、自治县文明办、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3.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坚持严的基调,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县实施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制度执行;将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事项,适时推进移风易俗条例等地方法规的制定进程,持续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责任单位:自治县组织部、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县民政局、自治县司法局〕
(二)大力开展破除陈规陋习行动
1.遏制高价彩礼。倡树正确的婚恋观,挨弃因婚借债、婚后还债的积弊,提倡“零彩礼”,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反对借婚姻互相攀比、超出实际承受能力置办嫁妆、购买楼房等行为;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公益婚礼,推行低碳迎亲,反对一次婚礼在多地举办仪式,遏制炫富摆阔、盲目攀比等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责任单位:自治县民政局、文明办、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妇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抵制厚葬薄养。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弘扬尊重生命、慎终追远、厚养礼葬的文明理念,倡导生前尽孝,注重精神慰藉。深入推进留守老人“关爱工程”,确保留守老人得到妥善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生活照顾;持续开展生态绿色殡葬改革,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范治丧行为,缩短办丧时间,简化操办流程,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指定场所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整治“活人墓”“豪华墓”以及办丧扰民、游丧闹丧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理念,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奠方式。〔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责任单位:自治县民政局、文明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3.整顿大操大办风气。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不办的原则,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重点整治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正之风,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八桂大地蔚然成风;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宴席活动规模和随礼份额标准,减轻“人情负担”;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破解因婚致贫、因丧致贫等社会问题;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