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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VIP专享

提纲: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体育类专业、地方院校与军队、警察院校等)

3.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4.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5.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6.经对口招生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

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8.二次转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1.学生申请转学的时间一般在入学第一学期期末

2.学生本人填写《XXXX学校转学申请表》(附件1)

1.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

2.转出学校提供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申请转学者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

4.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转学的

5.拟转入学校出具的由校(院)长签署编有正式文号接收函一式三份

6.需要办理户籍迁移的

7.跨省转学的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有利于学生发展

  (三)教育资源满足需求

  (一)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政治思想表现优良

  (三)已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课程

  (四)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五)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一)特殊录取类型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非国控专业转国控专业的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

  (四)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

  (五)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六)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七)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情况

  (一)学生转专业一般应在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期末提出申请

  (二)学生转专业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申请表(附件3)

  (三)如申请人数超过第十六条规定时

  (四)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

  (五)转专业学生填写《XXXX学校专业异动申请表》(附件4)

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第二章 转学

第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条 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学生在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的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且转入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体育类专业、地方院校与军队、警察院校等);

3.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4.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5.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6.经对口招生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

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8.二次转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条 学生转学,办理转学手续的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转学的时间一般在入学第一学期期末;

2.学生本人填写《XXXX学校转学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附件2)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单(招生底册)复印件(须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六条 学生转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

2.转出学校提供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三份;转入学校提供的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个复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3.申请转学者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

4.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转学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书,并加盖学校医院或医务所印章);

5.拟转入学校出具的由校(院)长签署编有正式文号接收函一式三份。接收函应写明学生基本信息、转学理由、相关证明材料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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