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建议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的重大论断,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新形势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实践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健全高效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体系。
突出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度。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核心,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既是党的要求,也是群众的需求,更是每个基层党组织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中心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充分认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书记工程”,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持之以恒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四抓两整治”,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严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底亮结果”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活动,持续推进村党支部评星定级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不断提升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大力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突出民主协商,拓宽基层社会治理广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不断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打造协商议事厅,组建“1+7+X”村民协商议事会,明确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及协商方式,常态化开展协商民主议事。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快议、无事不议”的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