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分工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强化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3、建立重点培育入统企业库
4、指导企业依法入统
二、优先支持保障
5、优先政策支持
6、优先要素保障
7、优先用地保障
8、优先金融服务
9、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环保治理措施
10、利用县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新增入统奖励
11、设立工业增长贡献奖
12、实施重点帮扶
13、强化典型示范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14、加强组织领导
15、加强督促考核
XX县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意见
为培育工业经济新动能,进一步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力度,鼓励达到标准、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入统,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持续做贡献,并积极支持已有规上企业加快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常态推进机制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新增规上企业分规下转规上企业入统和新建投产企业入统两种情况。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全县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整体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全县重点培育入统企业库,推动规模以下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标准后,在当年末集中申报入统。县发改局负责将新建成投产达效的工业项目作为年度项目拉练的一个重点;推动当年投产(或上年四季度投产)、备案证在有效期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新建投产企业按月度及时申报入统。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申报材料的准备指导和审核工作,推进符合入统条件的工业企业尽快入统,确保实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等。县财政、金融、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社、交通、城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财政奖励、金融服务、土地指标、人才培训、要素保障等相关政策和措施。县发改局、统计局对本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切实依据市政府下达的预期目标任务,对具体企业和项目抓深抓实抓细,在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更多企业达规入统。
2、强化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推进工业招商引资,加快工业项目建设,紧盯签约项目和在建项目,每年新建入统一批、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尽快形成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梯次递进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重点培育入统企业库。县发改、统计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年内竣工投产的新建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望达到20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退统后有望再入统的工业企业以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但尚未入统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筛选建立重点培育入统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各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入库企业和项目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统计局、税务局、供电公司,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指导企业依法入统。县统计局指定专人对当地入库企业提供指导服务,每年对入统工业企业及拟入统工业企业负责人和统计员组织业务培训,助力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增强统计意识、规范报表流程,力促依法入统、应统尽统;对达到入统条件企业,积极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成熟一家、审核一家、入统一家。(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优先支持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5、优先政策支持。有关涉企支持政策重点向规上工业企业倾斜,在项目审批、资质认证、引进人才、税收优惠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