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教育“六个优先发展”战略
二、坚持财政统筹预算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监测机制和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
四、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
五、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联动机制
六、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XX县落实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
一、坚持教育“六个优先发展”战略,优先保障教师待遇。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把改善与提高教师待遇作为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予以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有关待遇所需经费支出,切实维护教师权益,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不断提高教师地位。
二、坚持财政统筹预算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考核,每半年发放一次;乡镇工作补贴由单位按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县财政据实将资金随工资拨付至各单位后发放,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享受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时间进度将经费拨付至教育局,按月予以发放。
三、建立健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监测机制和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每年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收入进行比对,使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增长幅度与公务员收入增长幅度同步或高于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的幅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每年每次要及时调整,并足额发放到位。坚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