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三、任务分工
(一)媒体宣传
1.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政务服务中心
2.区委宣传部负责向媒体推送XX禁放重点工作、重要举措、重大成果宣传报道
(二)社会宣传
1.宣传品制作
2.单位宣传
3.载体宣传
4.户外宣传
5.校园宣传
6.其他重点部位宣传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2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镇街和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XX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2.区禁放办结合XX实际
3.各镇街及各单位召开会议层层部署
(二)集中宣传阶段(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2月10日)
1.根据《方案》要求
2.各镇街、区科教文体局组织集中开展禁放主题宣传活动
3.区委宣传部协同区禁放办
(三)长效宣传阶段(2023年2月11日后)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二)各尽其责
(三)落实责任
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12月4日召开的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进一步争取市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形成绿色、文明办喜庆活动的习惯,促成社会新风尚的形成。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领导,成立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人员从区委宣传部、综治信访维稳办、工信和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任务分工
(一)媒体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集中、持续、有效的舆论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1.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政务服务中心,在XX区政府网站开设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利用“XX宣传”微信公众号、《XX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加大禁放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丰富报道内容,创新报道形式,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2.区委宣传部负责向媒体推送XX禁放重点工作、重要举措、重大成果宣传报道,并协同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二)社会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对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干部群众、师生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宣传品制作。区禁放办负责编发、印制《XX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和其它宣传品;负责整理提供横幅、宣传牌和宣传内容;负责策划确定禁放宣传活动主题和内容;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各镇街和各单位做好社会宣传布点和分布。
2.单位宣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与个人签订禁放承诺书;负责利用本单位的工作微信群、QQQ等新媒体,及时推送禁放信息,开展社会面宣传;负责利用自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放公益广告;负责在本单位办事大厅等窗口单位办公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规定》,并对办事人员宣传禁放规定。
3.载体宣传。各镇街和各社区负责在镇、社区所在地和主要路口,悬挂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负责将《一封信》发放至社区商户、家庭;负责在街道和沿街门面、集贸市场以及社区各出入口张贴《规定》;负责配置流动宣传车和派出所巡更电动车进行流动宣传;负责组织各个社区开展不少于1场的禁放主题宣传活动;负责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禁放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户外宣传。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建成区主干道“三纵三横”公益广告牌、户外大型广告牌、高架桥等宣传阵地,加大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宣传;区市政市容局、区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利用城管执法宣传车,巡回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负责向辖区所有门前三包主体宣传禁放规定。
5.校园宣传。区教育局负责在校园内张贴《规定》、禁放宣传标语;负责利用自有电子屏和校园广播滚动播放禁放标语;负责利用班级QQ、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