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
2.排查内容
3.排查方式
4.排查安排
(二)开展集中攻坚百日行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工作台账
2.实施分类整治
(四)加强安全管理
1.加强日常检查
2.清查违法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督导检查
(三)做好宣传引导
(四)加强信息报送
XX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福建泉州“3·7”、山西襄汾“8·29”、江苏苏州“7·12”、湖南长沙“4·29”等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县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对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工地周边等区域。
2.排查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全面对辖区自建房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组织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等方式,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逐一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对排查信息完成归集。
4.排查安排。2022年8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9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
(二)开展集中攻坚百日行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制定集中攻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力争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确保2022年12月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工作台账。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及镇办参与,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初步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