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1.1.2制定依据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xx县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
1.2.2突发事件的范围
1.3基本原则
2.1组织机构
2.2工作职责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
3.2县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资料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
(二)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
(二)旅游者2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
(二)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
(二)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
4.1.2分级响应
4.2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
4.2.1当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
4.2.2县旅发委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
4.2.3县旅发委在接到相关报告后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突发较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
4.4.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
4.5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4.8新闻发布
5.1突发事件发生后
5.2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
5.3县旅发委在接到报告后
5.4对于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
xx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2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4
3预警发布................................................................................................5
4救援机制................................................................................................5
5信息报告..............................................................................................10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对
能力,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xx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旅行社条例》
(6)《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7)《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9)《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
(10)《旅行社安全规范》
(11)《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xx县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
较大旅游突发事件。
1.2.2突发事件的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较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铁路、公路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较大安全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较大游客伤亡事件,包
括:突发性较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较
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较大涉外旅游突发事
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件,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
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
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事件中以
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
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县政府领导下,由旅游发展委员会会协同、配合、协调相关部门、机构对旅游者进行救助及善后处置。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按规定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及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1)xx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黄波,副组长为旅发委副主任张体锋,小组成员为县旅发委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详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旅游企业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1)县旅发委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
指导涉及全县、跨县区发生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
置工作,以及涉及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
处置、调查工作;有权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
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县政府及市旅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2)各企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属地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本地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旅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救援中心应及时关注国家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和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本地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县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经县政府或市旅游局批准,适时向全县发出相关的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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