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救助程序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
(三)资金救助标准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各村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3.镇政府对各村提出的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
4.各村利用政务公开栏
5.镇应急办、民政办对各村报送的救助对象信息、资金和物资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
6.县财政局复核后办理支付
7.镇应急办在资金和物资发放后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制定救助方案
2.确定救助对象
3.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
4.开展救助评估
二、提高政治站位
(一)提高认识
(二)专款专用
(三)健全档案
(四)公平公正
xx镇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xx〔2021〕xx号)和xx县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xx〔2022〕x)文件通知,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6万元;同时下拨我镇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床、毛毯30床、棉衣裤30套。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镇政府和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各村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镇政府对各村提出的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拟救助对象10%的比例进行抽样核查;
4.各村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