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3.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4.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
XX县秋冬季应急减排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与周边统一区域应急预警标准,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通报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要求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县环保分局、县气象局负责)
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XX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按照省、市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VOCs减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除国家要求和重大活动保障任务需要外)并提前1-2天发布预警信息。
工业企业应急减排要优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对同行业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并分类管控,优先对县城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落实细化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要指导企业“一厂一策”制定应急减排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同应急级别停产限产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广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县环保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配合,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建筑施工工程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扬尘管控措施严格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其他工程项目除土石方(含破拆、改造)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