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二、整治范围
(一)医疗救助方面
(二)医疗保险方面
(三)经办业务方面
(四)定点医药机构的认定评估方面
(五)公费医疗方面
(六)门诊特定病种的审批发放方面
(七)其他方面问题
三、组织保障
四、整治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压实主体责任
(二)细化监督检查手段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四)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XX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县“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成果,根据XX县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县医疗保障局立足自身职责,聚焦医疗卫生领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局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为出发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重点解决公职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问题,推动各相关职能业务部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XX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整治范围
聚焦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办事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的认定评估、公费医疗等医疗保障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医疗救助方面。公职人员在经办手工零星医疗救助(含二次医疗救助)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通过违规代办、降低受理审核标准、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群众进行医疗救助,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
(二)医疗保险方面。公职人员经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缴、中途参保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通过违规操作、收取好处、徇私舞弊,为不符合条件群众进行补缴、中途参保提供便利,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
(三)经办业务方面。公职人员在窗口经办各类医疗保障业务过程中,包括定点医疗机构预付核定、外伤报销、戒毒手术报销、零星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床位审批、异地就医审批等,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通过说情打招呼办快件,或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群众或机构经办相关业务,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四)定点医药机构的认定评估方面。公职人员与社会中介人员不正当交往接触,说情打招呼,在办理定点医药机构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签约过程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通过暗示、指定、推荐等方式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五)公费医疗方面。公职人员在经办离休干部、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报销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通过违规代办,弄虚作假、降低受理审核标准,为不符合条件群众办理公费医疗实报实销,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公费医疗办公室)
(六)门诊特定病种的审批发放方面。公职人员在办理门诊特定病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