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岗
1.负责资产库房日常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闲置报废资产的入库、出库、检尺、检斤、库房账簿登记及报表统计等审核确认工作
3.负责开具闲置报废资产入库验收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保管员岗
1.负责闲置报废资产的入库、出库、检尺、检斤检验及相关账簿登记等工作
2.负责资产库房库存日常巡检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统计岗
1.负责资产库房库存统计工作
2.负责资产库房库存盘点
(四)更夫岗
1.负责资产库房值守工作
2.负责每天定时按重点部位、巡回检查路线检查库内安全情况
3.执行交接班规定
(一)闲置资产设备
(二)报废资产设备及其拆除的工艺部件和有色金属材料
(三)所属单位储备的备用资产设备
(四)应回收的建筑垃圾
(一)资产库房管理人员应按入库通知单附件明细内容逐项验收
(二)资产库房管理人员验收核实无误后
(三)资产回收证明凭据资料应由资产库房管理人员和送交单位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资产库房公章
(一)闲置报废管材、电缆、电线入库时
(二)报废泵类设备入库时
(三)报废变压器入库时
(四)钢板、废钢、阀门等工艺废料入库时
(五)其他报废资产设备入库时
(一)由资产库房管理人员与送交单位共同确认报废资产缺损件情况后
(二)送交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
(三)经财务资产部明确管理责任后
(四)送交单位在接到财务资产部处罚通知书后
(五)送交单位持财务资产部开具的缺损件报废资产确认证明及缺损件资产回收证明等入库凭据到资产库房补盖资产库房公章
(一)报废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家等标识说明等与实际不符的
(二)管材壁厚、钢板厚度、电缆材质和规格存在偏差和争议的
(三)废钢铁重量明显不符合实际的
(四)报废资产零部件缺失严重的
(五)其他情况需要现场鉴定解决的
(一)分区分类原则:存储工作区域划分明确
(二)易进易出原则:面向通道进行保管
(三)合理摆放原则:货垛稳固
(四)安全防护原则:防护措施齐备
(一)闲置资产、报废资产、备用资产不得夹杂混放
(二)闲置资产、备用资产保管应上盖下垫
(三)对于易于侵蚀损坏和老化变质的入库闲置资产、报废资产应在室内存储
(四)闲置资产、报废资产、备用资产要根据特点整齐摆放
(五)同类报废资产应集中存放在同一场所
(六)存放报废资产之间应留有足够通道
(七)厚重类报废资产置于下方
(八)出库率较高的报废资产
(九)报废资产堆放要稳固
(一)出库手续核验:资产库房管理人员核验出库通知单、买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出库进场前安全施工教育:资产库房管理人员应对买方进场拉运出库施工讲解出库方案及安全施工管理要求
(三)出库拉运及起重设备检查:买方拉运前后
(四)出库确认程序:应由资产库房管理人员、委托处置方现场管理人员、买方共同确认出库记录并签字确认
(一)在拉运出库过程中
(二)在报废资产出库过程中需要办理动火手续的
(三)委托处置方现场管理人员出库手续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到出库资产库房
(一)按季度对本单位资产库房库存进行盘点
(二)编制资产库房库存盘点明细表
(三)核对当期库存变动情况
(四)依据库存盘点明细表与资产库房账表对账
(一)不按规定办理闲置报废资产入库和出库手续、在入库和出库中等弄虚作假
(二)未经财务资产部批准私自变卖、处理和挪用库房内的闲置报废资产物资的
(三)所属单位资产入库不听从资产库房管理人员要求
(四)因库房工作人员的人为因素致管线、电缆的规格和长度失真
(五)因库房工作人员的原因致入库的资产物资没有开具回收证明或资产不入库而开具回收证明
(六)监守自盗或勾结外来人员盗窃库内资产物资的
(七)库房人员未按盘库工作要求致使库房资产物资清查盘点报表未按规定时限上报或上报有误
(八)未按资产库房管理规定对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出资产库没有记录或记录不清的、擅自容留外来人员的
(九)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十)故意刁难用户
(十一)其他违反本细则规定的
资产库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库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资产库房运行机制,规范资产库房管理行为,防止资产流失,提高闲置报废资产处置收益,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报废资产,是指符合报废资产规定条件并经财务资产部(以下简称财务资产部)审核批准入库存放的资产(包括其构成的工艺材料)。本细则所称的闲置资产,是指符合闲置资产规定条件并经财务资产部批准入库存放的资产。本细则所称备用资产,是指已购建尚未交付使用或因改建、扩建、维修等原因退出使用状态仍具有使用价值存放在资产库房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财务资产部是资产库房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制修订资产库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资产库房库存管理、清查盘点;负责审批闲置报废资产出入库手续;负责资产库房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所属单位是本单位负责管理资产库房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负责贯彻执行资产库房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资产库房库存管理、清查盘点;负责本单位资产库房闲置资产、备用资产、报废资产的入库验收、出库核验、库存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资产库房报表统计工作。
第六条 资产库房设置管理岗和更夫岗,管理岗包括主管、保管员、统计员等岗位,主要职责分别如下:
(一)主管岗
1.负责资产库房日常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闲置报废资产的入库、出库、检尺、检斤、库房账簿登记及报表统计等审核确认工作;
3.负责开具闲置报废资产入库验收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保管员岗
1.负责闲置报废资产的入库、出库、检尺、检斤检验及相关账簿登记等工作;
2.负责资产库房库存日常巡检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统计岗
1.负责资产库房库存统计工作;
2.负责资产库房库存盘点,填写盘点报表和出入库登记台账。
(四)更夫岗
1.负责资产库房值守工作,看护资产库房内各类资产物资;
2.负责每天定时按重点部位、巡回检查路线检查库内安全情况;
3.执行交接班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三章 入库管理
第七条 除X气水井、房屋、构筑物等整体不能入库的下列资产,必须送入财务资产部指定的资产库房保管,由库房管理人员开具验收单或回收证明。
(一)闲置资产设备;
(二)报废资产设备及其拆除的工艺部件和有色金属材料;
(三)所属单位储备的备用资产设备;
(四)应回收的建筑垃圾。
第八条 回收入库闲置资产、报废资产应取得财务资产部入库通知单或财务资产部授权所属单位开具的入库通知单。
第九条 入库管理
(一)资产库房管理人员应按入库通知单附件明细内容逐项验收,现场核实入库资产实物状况,核实并记录入库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资产使用单位、送交单位、数量及其零部件完整等情况;
(二)资产库房管理人员验收核实无误后,开具资产回收证明等入库凭据资料;
(三)资产回收证明凭据资料应由资产库房管理人员和送交单位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资产库房公章。
第十条 以下类别资产按下述要求组织入库验收:
(一)闲置报废管材、电缆、电线入库时,应进行检尺,核实管材、电缆、电线的规格,填写检尺表;
(二)报废泵类设备入库时,应验收泵体及其底座、附属电机等,电机和泵体应在回收入库证明凭据上单独列示;
(三)报废变压器入库时,应开盖核实是否与铭牌信息相符,识别变压器芯线包具体材质信息,是否含变压器;
(四)钢板、废钢、阀门等工艺废料入库时,应进行单车称重,打印称重票据,在《报废资产回收证明》上标注重量;
(五)其他报废资产设备入库时,均应检斤称重,打印称重票据。
第十一条 凡送交资产库房的资产设备,其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因留用或特殊原因造成入库资产设备零部件缺损的,应事先到财务资产部办理缺损件确认手续。
第十二条 对于无财务资产部出具缺损件确认手续的入库报废资产,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资产库房管理人员与送交单位共同确认报废资产缺损件情况后,可先行入库存放,开具的回收入库证明应标注缺损件内容,并双方签字确认,但不加盖资产库房公章;
(二)送交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持缺损件报废资产的回收入库证明等入库凭据到财务资产部说明缺损原因并落实责任方;
(三)经财务资产部明确管理责任后,财务资产部组织对相关送交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罚;
(四)送交单位在接到财务资产部处罚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缺损件补偿费和罚款,并持责任落实依据到财务资产部办理缺损件资产确认证明;
(五)送交单位持财务资产部开具的缺损件报废资产确认证明及缺损件资产回收证明等入库凭据到资产库房补盖资产库房公章。
第十三条 入库资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即时上报财务资产部,由财务资产部或财务资产部组织报废资产鉴定小组现场鉴定解决:
(一)报废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家等标识说明等与实际不符的;
(二)管材壁厚、钢板厚度、电缆材质和规格存在偏差和争议的;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