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管理水平
1.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2.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
(二)强化市容市貌治理和日常管理
1.整治占道经营
2.落实“门前三包”
3.规范广告牌匾
4.提升夜景亮化
5.餐饮及烧烤油烟污染整治
6.完善和规范城市公共标识标牌
(三)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水平
1.道路清扫保洁
2.清理积存垃圾
3.抓好公厕管理
4.做好机关庭院环境卫生
5.开展居民居住区卫生整治工作
(四)推进县城园林绿化提档升级
1.提升绿化水平
2.做好日常管护
(五)大力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和日常管控
1.加大拆除力度
2.加强巡查管控
3.做好拆后工作
(六)强化施工工地日常管理
(七)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强标识标线设备管理
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3.规范共享单车
4.非机动车整治
5.公交站牌治理
6.加强交通堵点治理
(八)推进县城生态水环境改善
(九)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1.推进文明教育宣传
2.加强志愿服务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日-月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三)常态管理阶段(月日以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资金投入
(三)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
(四)建设城市管理数据库
(五)加强督导检查
(六)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体制
(七)严格奖惩制度
(八)营造舆论氛围
XX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推进我县城市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管并重,突出管理”的工作原则,遵循“精于建设施工、细致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职责、依托网格管理”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中心,以品质提升为重点,以实施百城提质为引领,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创建“整洁有序、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服务高效”城市为目标,以环境卫生治脏、市容市貌治乱、基础设施治差、交通秩序治堵为中心工作,逐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健全落实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相对粗放,作业不精、管理不细的问题。针对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管理水平
1.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严格落实城市规划要求,谋划建设一批停车场、公园绿地、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通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解决人居环境脏乱差、土地低效利用等城市发展难题,进而带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增效,改善县城区环境面貌。其中重点加强市政道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老旧道路改造、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停车场、热力燃气设施、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2.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加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定期对道路、电力、环卫、供排水、桥梁、通讯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及时清理、移除丧失功能的设施。重点做好城区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护工作,着重解决路面下沉、龟裂、坑槽,附属设施破损、缺失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用事业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二)强化市容市貌治理和日常管理
1.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的原则,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各种占道经营行为,达到“七无一规范”标准(即无跨门经营、无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无违规促销、无违规搭建、无路面污染、无损坏城市公共设施和临街建筑立面、店招店牌整洁规范)。规范管理早、夜市,疏堵结合,有序经营。重点治理店外占道经营与占道生产加工,占用市政道路维修、清洗车辆,各种违章占道堆放物,利用车辆在路边进行商品销售等行为。
2.落实“门前三包”。临街单位和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承诺书,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按照“七不准、七做到”标准(即不准店外摆放、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要做到店外整洁有序,无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现象。不准在责任区内乱丢垃圾、乱泼污水;要做到责任区每日清扫,垃圾分类袋装,定时定点投放至垃圾收容车中,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等杂物,无污水横溢,冬季下雪及时清理积雪。不准在责任区内乱贴乱画;要做到每天清理擦拭门面、墙面、橱窗、招牌等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店前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不准损坏、占用绿化设施、花草树木;要做到爱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不准在责任区内违规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挂晾晒;要做到责任区车辆摆放有序,无占压盲道、乱挂晾晒物品现象。不准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包括伸缩棚、四角凉棚等建筑;要做到责任区内无私搭乱建、无破坏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现象。不准破坏责任区内公用设施;要做到保护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无损坏现象。),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对表现好的单位、门店授予“星级门店”称号,对违反“门前三包”相关内容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规范广告牌匾。强化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利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交通工具、墙体、围挡等设置广告的规范管理;拆除未经批准和过期、废旧、残缺的破旧广告、牌匾、灯箱、电子屏等户外广告;加大非法张贴小广告打击力度,清理各类非法小广告;禁止违规占用市政道路开展宣传、促销等商业行为。
4.提升夜景亮化。高标准进行亮化工程整体设计,注重差异化,针对河流、园林、楼宇、街道,科学设定不同风格、主题和亮度等级;加强照明、亮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损坏的设施及时维护、更换,保持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的完整、安全、功能良好和容貌整洁;做好重大节日城区亮化美化,重点做好主要道路、公园和重要交通节点的亮化美化工作。
5.餐饮及烧烤油烟污染整治。进一步加强餐饮及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治理。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更换安装除油烟烧烤炉;对油烟超标排放的餐饮企业、个人进行立案查处;杜绝露天烧烤现象的产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6.完善和规范城市公共标识标牌。对使用非标准地名、文字、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路标进行维修;对有遮挡的路标要清除杂物;对设置数量偏少,难以满足群众出行要求的要增设;对擅自设置的路标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门店权属单位。
(三)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水平
1.道路清扫保洁。严格落实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制度,按标准配备环卫设备和人员;提高保洁质量,减少垃圾落地时间,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路牙净、下水口净、便道净、绿地净、树坑净,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宠物粪便、无痰迹积水、无小广告、无撒落垃圾及乱堆杂物);主次干道执行“双十”道路保洁标准(即每平方米地面粉尘不超过10克、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保洁工作时长不得低于12小时/日,背街小巷保洁时间、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节假日期间,商业区、公园、广场周边要增加保洁力量,适当延长保洁时间。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运输密闭化。环卫车辆(含机扫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三轮垃圾收集车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规;做好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有机衔接,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机扫率不得低于95%;加强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确保干净整洁、运转正常;果皮箱、垃圾桶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日清理、每日擦洗;强化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的清扫、保洁工作;积极做好城区洒水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