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福田
在省人大常委会“两规范一意见”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曲福田
同志们:
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同意,今天,我们召开“两规范一意见”贯彻实施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意见,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高质量的立法保障。刚才,腊生同志介绍了“两规范一意见”的主要内容,并简要回顾总结了今年我省立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在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的立法业务指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立法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围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南京、苏州、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以及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等七家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听后深受启发。下面,我就贯彻实施“两规范一意见”,认真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党的十九大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作出的重大政治论断。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发展动力、发展目标、实现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积极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8月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了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等10个方面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地方立法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部署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殷切期望。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六个高质量”的发展任务,研究提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具体举措。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同志提出,要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这就要求地方立法工作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等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加强制度供给,做好顶层设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使命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作出了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发出了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动员令。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要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立法举措,促进和保障改革开放,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关键是要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省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要将高质量立法作为立法工作重中之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把握高质量立法的具体要求:
1.必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高质量立法,最根本的是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到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除立法规划草案和立法计划草案要报经党委批准外,立法中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策调整、重大立法争议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政治保证作用,在立法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高质量完成党委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
2.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正确的立法价值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推进高质量立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主引擎,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立法决策的依据和检验立法质量的标准,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切实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公平正义、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3.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始终聚焦重点领域立法。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当前地方立法主要有三个重点领域,包括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加强民生领域立法,这为地方立法指明了方向。省委娄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围绕贯彻中央重大决策、经济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四个方面加强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了地方立法工作的着力点。推进高质量立法,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准确把握重点领域的立法需求,在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优先安排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统筹兼顾其他方面立法项目。
4.必须坚持与全面深化改革同频共振,始终彰显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推进高质量立法,必须妥善处理好立法与改革的关系。要认真研究改革对立法的需求,有的需要对现行法规作出修改、废止或者解释,有的需要根据改革精神制定新的法规,有的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授权或者决定。就立法方式而言,有的需要对法规作出全面修订,有的可以通过“打包”的方式进行一揽子修改。总之,要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前瞻性,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
5.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注重精细化立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这对地方立法工作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过去,地方立法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立法模式比较粗放,相关规定比较原则。推进高质量立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走精细化立法的路子。一是立法项目切口要小,多从小处着眼,少立一些综合性、宏观性的法规。二是立法体例要简,不刻意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坚持有几条写几条,做到法规结构紧凑精炼、重点突出。三是法规内容要细,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避免搞层层配套。四是制度设计要管用,针对立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精心设计好关键制度和关键条文,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实施好“两规范一意见”
制定“两规范一意见”是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围绕推进高质量立法作出的重要部署。省委娄书记在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指出,贯彻实施“两个工作规范”对于推进我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发挥好。各有关方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娄书记指示要求,将“两规范一意见”不折不扣执行好、落实好。
第一,充分认识制定“两规范一意见”的重要意义。
制定“两规范一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机制”“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的要求。去年12月18日,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