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黎明
发布日期:2020-09-28
在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申黎明
发布日期:2020-09-28
同志们:
经省司法厅、省检察院共同研究,决定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培训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总结回顾我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进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健康稳步高质量发展。
刚才,xx宣读了表扬通报,安阳市、开封市司法局,郑州市、信阳市检察院介绍了各自工作经验,希望各地学习借鉴。兴振副检察长作了讲话,希望各地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把人民监督员制度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使人民监督员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实现了质的飞跃。2017年,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启动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打造“制度完善、队伍过硬、敢于先行”的工作格局,推动我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司法部、最高检充分肯定。
(一)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省司法厅、省检察院密切配合,搭建协调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制定出台《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等9个规范性文件,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我省是全国第三个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经费保障文件的省份,12个省辖市相继出台相关文件,经费保障走在全国前列。司法部向全国宣传推广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建设经验。
(二)人民监督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2017年以来,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检察机关举办50余期人民监督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骨干培训。省司法厅编印《河南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为监督员履职提供实用工具书;积极发挥平台优势,组织监督员赴公证机构、刑罚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参观,拓展人民监督员视野。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管理模式,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履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收集归档,建立人民监督员个人履职台账。严密组织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增强监督员身份意识、监督意识。截止2019年底,因身体健康、工作调动、岗位冲突、个人违法等原因,全省先后免除25名人民监督员任职资格,维护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人民监督员队伍的纯洁性。我省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机制作为优秀案例入选司法部、最高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汇编。
(三)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实践证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作用日益凸显。截止2020年8月,全省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751起,其中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35起,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司法活动的监督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2019年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颁布实施后,在郑州分别组织全国首场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刑事申诉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我省人民监督员专业素养受到最高检好评,听证案例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民监督员工作出现了短暂政策性的“空窗期”。在国家新政策、新规定尚未配套出台情况下,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选派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