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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新: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共同谱写全省财政发展新篇章——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VIP专享

提纲:

——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郑建新

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共同谱写全省财政发展新篇章

——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郑建新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谋划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思路,部署今年财政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主动作为,继续保持了财政运行的平稳态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概括起来为“六新”:

(一)财政实力迈上新台阶。去年,我省财政遭遇了经济增长放缓、政策性减收、严重自然干旱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各级财税部门超前研判,积极应对,强化征管,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据快报反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达到3307.29亿元,比上年增加369.34亿元,增长12.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23.61亿元,比上年增加241.45亿元,增长13.55%;上划中央收入1283.68亿元,增长11.06%。全省公共财政支出4635.5亿元,比上年增加516.5亿元,增长12.54%。尤其可喜的是,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双双实现突破,分别迈上3000亿元、2000亿元新台阶。多个市县公共财政收入也实现了新跨越,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市州达到11个,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49个,其中郴州、衡阳突破200亿元,邵阳、娄底、永州突破100亿元;桂阳、永兴、湘潭三县突破20亿元。79个财政省直管县共实现收入842.82亿元,同比增长14.85%,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28个百分点,新体制调动增收的效应进一步释放。

(二)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发挥财政精准调控的优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减税清费政策。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落实面向小微企业、转制文化企业及鼓励企业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取消和免征5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7.8亿元,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多渠道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持适度财政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省财政安排资金620多亿元,并依托发展集团、湘铁集团、公路投三大平台公司新增融资约160亿元,重点支持公路、铁路、机场、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增加我省地方债额度,规模达到154亿元。着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省财政筹集各类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约17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在10个县市启动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重点扶持县域特色产业。着力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和衡阳综合保税区建设,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增设立3亿元奖补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园区经济提质升级。大力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启动铅锌矿石和石墨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投入节能环保资金约69亿元,重点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武陵山片区9个县市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东江湖纳入国家良好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由长沙市扩大到长株潭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落户长株潭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启动政府绿色采购,对纳入“两型”产品目录的给予政策支持。

(三)民生改善达到新水平。按照守住底线、加强短板的思路,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教育方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帮助农村学校全面解决学生用床困难。完善省属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办法,支持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和食堂回购。医疗卫生方面,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提高到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到30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均补助提高到5000元。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升处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计生对象权益。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0元,保持“九连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增加21元和16元,农村五保户集中、分散供养年补助分别增加865元和396元。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对城乡低保家庭和孤儿高校毕业生求职给予补贴。三农方面,落实各项种粮补贴政策,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资金,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发挥农业保险功能,支持抗旱救灾,共计理赔12.9亿元。省财政筹措资金6.8亿元,支持应对镉大米事件。启动洞庭湖区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推进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实施武陵山、罗霄山片区财政综合扶持政策,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为民办实事方面,省财政共投入资金240多亿元,支持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省厅承诺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四)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向改革要效益,以创新促发展,财政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释放。预算制度更加完善。延长编制周期,调整编审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组织部分省属高校试编政府性债务预算。提前下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结余资金,建立预算国库联动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财政体制不断健全。下放华菱集团及附属企业主体税收,进一步规范省与市县分配关系。建立区域、流域和要素“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规模达到600.5亿元,缓解了市县财政困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覆盖省本级、市县预算单位。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扩大集中连村建设试点范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到村均6万元。

(五)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坚持依法理财,促进科学管理。加强法治建设和监督检查。推动完成《湖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立法,深入开展财政“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开展省直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监督审查,前移监督关口。突出建章立制,加强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和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拓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全省共完成评审项目2.57万个,审减金额251亿元,审减率达到17.7%。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46家省直部门,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范围扩大到97项,14个市州本级和31个县市区启动预算公开工作。严控行政成本,省直部门“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108家省直部门的216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93家省直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范围。提升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和收缴结算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会计标准体系,启动湖南省首届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注协、评协行业“诚信建设年”活动。推动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加强国外贷款管理,清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防控财政风险。启动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工作试点,推进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完成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县财政管理不断创新。如长沙市实行触摸式政务服务实时评价,湘潭市在经开区率先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郴州市推进财政资金监督预警系统建设,衡南县围绕油茶产业整合资金等。

(六)干部队伍呈现新面貌。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安排,家毫省长亲自联系财政厅教育实践活动,多次开展专题督导。按照省委的要求和家毫省长的指示,厅机关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做到领导班子率先垂范、重点内容贯彻落实、群众深度参与、健全长效机制“四个到位”,顺利完成了前三阶段的任务,共征求各方意见建议185条,查摆“四风”问题132条,出台相关制度措施6项。家毫省长评价 “特色鲜明、查摆深刻、整改有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开展重点岗位效能监督,述职测评优秀率达到100%。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全年共培训干部3500多人次。狠抓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全年共对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廉洁性审查。

新闻宣传、财政科研、老干、工青妇、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基建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五家归口管理公司取得了新的业绩,援疆、援藏、扶贫和挂职干部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是广大财政、财务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去年的财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家毫省长会前专门嘱咐,要我转达对各位参会代表和全省财政、财务干部职工的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感谢大家的辛勤劳动,感谢大家为财政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市县财力不够均衡,区域发展政策和转移支付制度需要反思;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不够,内部管理流程需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蕴藏一定的财政风险;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离省委、省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一届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也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做好财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准确把握全会对财税工作的全新定位

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中,《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两个重要论述是我国改革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贯穿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财政作为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也相应发生了重大转变,概括起来是“两个提升”:

1、财政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提升。《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基于国家治理理论对财政功能和作用的重新定位。它把财政工作与国家治理紧密结合在一起,财政的功能得到了拓展,视野得到了拓宽,扮演角色转变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操盘手和宏观调控的中枢,财政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2、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得到了提升。《决定》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还在报告说明中对财税体制改革作了专门阐述,指出财税体制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可以说,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又一次全面重大的体制重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财政工作、财税体制改革重要性的提升,对我们做好工作赋予了更大的责任、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把好定位、站好岗位,以更加积极进取的态度、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深刻领会中央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

《决定》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并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个方面推进改革,这为我们做好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安排,主要内容包括:

1、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一是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二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三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五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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