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2020年06月09日
在2020年全区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勇
2020年06月0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20年普陀区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主要还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在今年继续抓好我区水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刚才陈局长布置了具体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再鼓干劲,坚定做好全区水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总体上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区各部门上下齐心,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形成了层层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互联互通的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周密,精心组织,各项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基本上按照既定的方案和目标有序推进。去年,普陀区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指挥部,陆续出台和修订了《普陀区临时装卸作业点安全管理办法》、《普陀区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和《普陀区联合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等管理制度,辖区内内河船舶、三无船舶等基本绝迹,“黑名单”船舶数量清零,临时装卸作业点数量逐步减少(减少了2个)。同时,联合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58次,查处违法违章船舶210艘次,强制留滞船舶58艘次,罚款193.73万元,行政拘留7人次;电子巡查123583次,港口码头巡查83072次,临时作业点巡查23837次,启动应急响应55次,抽查船舶动态2781次。水路货运安全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大幅提升。应该说,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总体显著。
二、居安思危,认清形势,继续深化水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
近期,陆续发生了“浙普26505”船舶被渔船撞沉等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在充分肯定前阶段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海上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海上安全生产形势出现恶化反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新的问题、新的风险也在不断出现。对此,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做好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保持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海警、海防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调整,进一步明确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处置程序。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各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应保持常态化陆海联动联合执法力度,全区海上联合执法频率每周不少于2次,陆上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舟山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统一处置指导意见》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打击力度,各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应将执法资源向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倾斜,对海上砂石运输、二程船海上过驳运输、重点海上施工项目、海上采(吸)砂等重点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