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日)
石泰峰同志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8年1月2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主要是为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准备。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大会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等有关文件,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通过了有关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的五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进步的五年。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自治区党委是充分肯定的。我代表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向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抓牢抓实抓深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扬“学到底、悟到位”的精神,一以贯之地学,融会贯通地学,立志用一辈子学,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真正学出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