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思想认识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强化理论武装
(三)增强宗旨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一)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持续优化司法服务
(五)加强纪律建设
三、加强制度建设
(一)完善制度体系
(二)强化制度执行
(三)加强制度创新
法院副院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和《****持续改变中国》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同志们: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开局破题,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社风焕然一新,党心军心民心高度凝聚。当前,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学习教育,正当其时、意义重大。作为法院系统的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中央****精神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指引,以优良作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根据中心组学习研讨安排,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深入贯彻中央****精神,首先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央****精神的重大意义
中央****,短短600余字,却如同一把利剑,划破了党内长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阴霾,成为新时代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这一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口和动员令,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从政治高度看,它推动全党进行革命性锻造,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从经济角度讲,它优化了营商环境,成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从社会层面而言,它顺应党心民意,巩固了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对于我们法院系统来说,深入贯彻中央****精神,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信心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作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通过学习,深刻认识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是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深刻认识落实中央****要坚持从严要求,一严到底、毫不松懈;深刻认识中央****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将理论学习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要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教育培训等形式,引导法院党员干部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央****的核心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法院工作而言,增强宗旨意识,就是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要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关怀。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在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整治“四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质效。
(一)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严重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在法院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表现为: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调查研究不深入,不了解实际情况,凭主观臆断决策;对待群众诉求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我们要坚决整治这些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上。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案件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精简会议文件,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二)坚决反对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