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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VIP免费

提纲:

一、考评对象

二、xx考评细则

  (一)组织领导(20分)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2.统筹领导食品安全工作

3.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年度重点工作(65分)

1.完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年度任务(34分)

2.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3.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4.其他重点场所食品安全

5.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三)社会影响及评价(15分)

1.食品安全宣传、舆情监测

2.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

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4.人民群众满意度(2分)(x食安办)

  (四)其他项

1.加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

2.扣分项

三、x直有关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30分)

1.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x委x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法规

3.落实本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二)推动完成年度重点工作(70分)

1.按照x委、x政府部署

2.按要求参加x委、x政府和x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重大活动

  (三)加扣分项

1.加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

2.扣分项

2021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x号,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xxx委办公厅、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x委办〔2019x号)文件要求,根据x委办公厅、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x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x委办〔2017x号)规定,现制定2021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xx党委、政府;x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xx考评细则

(一)组织领导(20分)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10分)(x食安办)

评分细则:(1xx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第七条明确的6项工作职责,共2分。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1项职责未履行,扣0.4分,扣完为止。

2xx政府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第八条明确的6项工作职责,共2分。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1项职责未履行,扣0.4分,扣完为止。

3xx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全面履行《规定》第九条明确的工作职责,共2分。对照xx本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每一位xx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扣0.3分,扣完为止。

4xx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第十条明确的8项工作职责,共2分。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1项职责未履行,扣0.3分,扣完为止。

5xx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履行《规定》第十一条明确的工作职责,共2分。对照xx本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根据履职情况报告逐项打分,每一位xx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扣0.3分,扣完为止。

2.统筹领导食品安全工作。(2分)(x食安办)

评分细则:(1)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共1分。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0.5分;未向社会公开发布,扣0.5分。

2)按照x委办公厅、x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要求,报告本行政区域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共1分。未按要求报告,扣1分。

3.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分)

评分细则:(1xx公安机关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办案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打击食品犯罪能力,共1分。根据掌握完成公安厅年度部署相关工作情况,未完成的xx公安机关扣1分。(公安厅)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共2分。区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入驻国家(x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此项最多扣0.5分;市县两级监管、检测、执法工作机构应用国家(x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监管、检测、执法业务,县均录入300条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发现1条虚假信息扣0.1分,此项最多扣0.5分(三州考评指标减半);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应用国家(x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录入产品生产批次、销售批次数据,县均分别录入1000条、1200条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发现1条虚假信息扣0.1分,此项最多扣0.5分(三州考评指标减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挂钩工作开展不到位,扣0.5分。

3)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共1分。未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扣0.3分;未建立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扣0.3分;获证市县农产品质检机构未通过或无故不参加2021x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或未按时复查换证,每个扣0.2分,此项最多扣1分。(农业农村厅)

4)落实《意见》“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工作要求,共2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机制不健全,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或相应机制,扣0.5分;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能满足监管需要,监管队伍结构较上年无明显改善,专业化(食品、法律相关专业)占比低于30%,扣0.5分;食品安全监管经历或执法工作经历2年以上人员占比低于30%,扣0.5分;未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扣0.5分。(x市场监管局人事处)。

5)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共1分。指导商场超市、餐馆酒店严格落实肉菜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有5项及以上具体案例得1分,每少1项具体案例扣0.2分。(商务厅)

6)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并取得实效,得1分,否则不得分。(科技厅)

(二)年度重点工作(65分)

1.完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年度任务(34分)

1)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行动。(4分)(x卫生健康委)

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要求,规范、及时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共1分。有1次未及时完成备案,本项不得分;1次未规范完成备案,扣0.5分,扣完为止。

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指导解答和跟踪评价工作,共1分。未开展相关宣贯培训、指导解答,扣0.5分;未开展相关跟踪评价工作,扣0.5分。

哨点医院按规定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共1分。其中:三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平均达到100例,其他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平均达到120例,其余医疗机构应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上报病例数未达到要求,每降低1%0.2分,扣完为止;其余医疗机构每有一家未上报病例扣0.2分,扣完为止。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100%,部门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按要求上报年度分析报告,共1分。监测任务完成率每降低1%0.2分;xx卫生健康委未汇总分析同级相关部门风险监测数据,组织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xx人民政府和x卫生健康委,扣0.5分。两项合计扣分最多扣1分。

2)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3分)

完成2021年度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列入整治清单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共2分。完成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完成整治任务得1分,否则按完成比例相应扣分。(生态环境厅)

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治违禁促提升”行动,1分。对本行政辖区内农资打假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工作进行部署,每少一项工作扣0.2分,此项最多扣0.8分;未公布本地农资和农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扣0.2分;根据全x工作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每出现1次工作延误扣0.2,此项最多扣0.8分;未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和宣传,扣0.2分。(农业农村厅)

3)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3分)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外购食品管理规定,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共2分。“明厨亮灶”覆盖率每降低1%,扣0.2分,此项最多扣1分;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全部收回自主经营﹐每发现1例非自主经营的情况,扣0.5分,此项最多扣1分。(教育厅)

完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任务,共1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未达到100%,扣0.5分;在线抽查考核覆盖率未达到30%,抽考合格率未达到90%,扣0.5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减分项)发生校园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每件扣0.2分;发生校园Ⅳ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每件扣0.5分;发生校园Ⅲ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每件扣1分。此项扣分不设限。(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2分)

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共0.5分。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复查工作,许可(备案)证底数不清的扣0.2分;贯彻实施《xxx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聚餐分级指导、专业加工服务者登记管理、培训指导等要求,乡厨底数清楚,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到位,未落实的扣0.2分;强化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未建立扣0.1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共1分。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未建立的扣0.5分;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未开展的扣0.5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共0.5分。认真组织行动部署并开展执法检查,扣0.1分;案件查办不严,大案要案新型案件办理率低,扣0.2分;办案质量不高,办案文书不规范,扣0.1分。(x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稽查局)

5)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4分)

开展餐饮服务培训年活动,共1分。落实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达到100%,对连锁餐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70%以上,得1分,每项指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建设和连锁餐饮重点监管,共1分。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试点建设,得0.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示范街打造要素不全的扣0.2分;实施连锁餐饮重点监管,开展连锁餐饮体系检查少于10家的扣0.3分,未在连锁餐饮企业大力推行餐饮4D5常、6T等管理方法的扣0.2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持续倡导“公筷公勺、中式分餐”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共1分。鼓励并支持餐饮行业协会、大中专院校等相关机构研究制定包括行业食品安全标准、菜品标准、食材标准在内的x菜标准体系,推动菜品烹制与卫生标准化,服务和管理规范化,提升x菜品质,按照工作实效分两个梯次打分,分别得0.4分、0.2分;倡导“公筷公勺、中式分餐”,培育健康用餐新方式,以积极响应的企业数量为参考标准,按照工作实效分两个梯次打分,分别得0.4分、0.2分;强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宣传活动和监督管理,按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分两个梯次打分,分别得0.2分、0分。(商务厅)

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共1分。未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或未按照《xxx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要求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扣0.5分;未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转运处各环节有效监管的,扣0.5分。(住房城乡建设厅)

6)网络食品安全治理行动。(2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严格食品安全网销平台监管,共1分。辖区内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落实备案责任,得0.5分,备案率未达到100%、底数不清不得分;未及时查处或未将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扣0.5分。

严格食品入网经营者监管,共1分。对推送的网络食品安全监测发现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固证,立案查处率达到90%以上得0.8分,85%及以上得0.5分,80%及以上得0.2分,低于75%不得分;对屡查屡犯的入网经营者从严查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得0.2分,否则不得分。

7)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2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

试点规范化、智慧化农产品市场建设,共1分。建成“AAA”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一个得0.4分,建成“AAA”农贸市场一个得0.2分,此项得分不超过1分。

落实农产品市场主体责任,共1分。依托x局平台建立农产品市场开办者档案,档案信息不全扣0.2分;明确每一个农产品市场开办主体,有市场未明确主体的,扣0.2分;依托x局平台建立农批市场入场销售者信息档案,建档率保持100%,档案未建立或信息不全每个扣0.2分;对食品经营环节猪肉抽检不合格产品溯源查处率未达100%,扣0.2分;其他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溯源查处率达到70%,扣0.2分。

8)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分)(x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

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共2分。研究部署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得0.6分;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或“五进”科普宣传得0.6分,未开展不得分;严格落实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得0.4分(无生产企业不扣分);辖区内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2件以上,得0.4分,每少一件扣0.2分。

9)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2分)(x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

持续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共2分。研究部署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得0.5分,否则不得分;辖区内母婴用品店建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的得0.5分,抽查发现未建立专区专柜的每家扣0.1分,扣完为止;辖区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产品监督专项抽检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得0.5分,每降低1%0.1分,扣完为止;消费者投诉举报数量同比2020年下降20%及以上,得0.5分,下降10%(含)-20%的得0.3分,下降10%以下得0.2分。

10)重点食品治理提升行动。(2分)

组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0.5分。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得0.2分,否则不得分;组织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得0.2分,否则不得分;组织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得0.1分,否则不得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共0.5分(无乳制品食品生产企业的地区选择当地其他特色品种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得得0.2分,否则不得分;对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排查消除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率100%0.2分,否则不得分;组织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知识宣传得0.1分,否则不得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促进食品工业转型升级,共1分。开展“三品”专项行动,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得0.5分。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工业企业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得0.5分。(经济和信息化厅)

11)白酒品质提升行动。(2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2021年全x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行动白酒专项整治中,由x级组织实施的白酒小作坊专项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得1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021年底,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HACCP等体系认证实施率达到85%以上,共1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1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2分)(x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监管,共1分;各xx根据实际制定“小作坊”加工类别负面清单,得0.5分,未制定不得分;“小作坊”无禁止类食品加工,得0.5分,每发现一个“小作坊”生产禁止类食品扣0.1分,扣完为止。

开展“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建设,共1分。各xx按照x局要求,持续开展“小作坊”治理提升工作,第一批6个示范单位打造不少于15家阳光“小作坊”,第二批15个示范单位打造不少于10家示范点位,得1分,否则不得分。

13)粮油品质提升行动。(2分)(x粮食和储备局)

实施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共1分。市级粮食质检机构(不含三州地区、绵阳)新收获粮食检验监测量达到500批次以上(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批次不低于总量的80%,下同),绵阳市粮食级质检机构及其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检验监测量达到200批次以上,三州地区各县级质粮食检机构检验监测量达到50批次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检验监测量低于上年度80%的,该项不得分。

加强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共1分。采取具体举措加强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严控收购、储存、出库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13)“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2分)

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共1分。成都市未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验收,泸州市未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求完成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创建工作,扣1分;成都市、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跟踪评估结果显示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1个县(区、市)扣0.5分,扣完为止;第二、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出现撤销示范命名情形,1个县(区、市)扣1分,扣完为止。其他城市行政区域内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跟踪评估结果显示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1个县(区、市)扣0.5分,扣完为止;第二、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持续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发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舆情事件的,1个县(市、区)扣0.5分,扣完为止,出现撤销示范命名情形,1个县(区、市)扣1分,扣完为止。(x食安办)

扎实推进“两个名单”和“两个创建”工作,共1分。未推进违法违规农产品生产主体列入“重点监控名单”或“黑名单”工作,扣0.5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含第三批创建单位)每出现1次工作不符合部x要求,扣0.2分,此项最多扣0.5分;对已命名的国家农安县和x级监管示范县开展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不合格的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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