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案为镜
(一)要照亮思想根源
(二)要照亮制度短板
(三)要照亮行为底线
二、以改为要
(一)要改在“点”上
(二)要改在“面”上
(三)要改在“体”上
三、以治提效
(一)要在警示教育上求深化
(二)要在整改落实上求深化
(三)要在体系构建上求深化
四、以文化人
(一)要强“政治引领”之魂
(二)要提“专业素养”之能
(三)要树“清正廉洁”之风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传达学习了上级重要精神和工作方案,并对全局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全体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整改问题,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案为镜,照亮“隐患盲区”,在深刻警醒中筑牢思想根基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廉政风险点多面广。一些典型案例就像一面面镜子,清晰映照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盲区”“漏洞”等问题。特别是社区矫正监管、行政执法审批这些权力相对集中的环节,更容易成为风险高发地带。如果我们思想上麻痹大意,认为“小事无妨”,就可能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我们必须学会从案例中看本质、从问题中找根源,真正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镜子,照一照自身的思想尘埃、行为偏差,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这既是“治已病”的现实需要,更是“治未病”的长远之策,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关键抓手。
(一)要照亮思想根源,破除“三种误区”。一是要破除“与己无关”的误区。绝不能认为案例是别人的事、问题是过去的事,要深刻认识到廉政风险无处不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可能滋生问题,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对照检查。二是要破除“小事无妨”的误区。一些干部觉得吃点喝点、程序上变通一下是小事,但“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很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都是从看似不起眼的小节开始滑坡的,必须牢记“堤溃蚁穴”的古训,慎初慎微慎独。三是要破除“侥幸心理”的误区。认为手段隐蔽、无人知晓,或者觉得是惯例、是潜规则,这种掩耳盗铃的想法最终只会害了自己。要清醒认识到监督无处不在,纪律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二)要照亮制度短板,认清“三重失守”。一是要认清制度执行“宽松软”的问题。好的制度不执行,等于一纸空文。有的制度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就是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执行时打折扣、搞变通,使得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二是要认清监督管理“有盲区”的问题。监督不到位,权力就可能脱缰。特别是在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执法文书的审批把关等环节,如果监督流于形式、浮在表面,就容易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机。三是要认清思想防线“存漏洞”的问题。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如果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拧不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就容易被歪风邪气侵蚀,从思想上的滑坡导致行为上的越轨。
(三)要照亮行为底线,恪守“三条线”。一是要恪守“政治红线”。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这是最大的纪律和规矩。二是要恪守“法治底线”。作为司法行政干部,法治是我们的立身之本。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操作,决不能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件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恪守“廉洁防线”。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家庭幸福,珍惜个人名誉,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
二、以改为要,瞄准“病灶根源”,在精准发力中健全制度机制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以案促改,核心在“案”,关键在“改”。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针对暴露出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也要深挖问题背后的根源“固本培元”,通过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现整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确保问题找得准、根源挖得深、措施定得实、整改落到地。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真正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
(一)要改在“点”上,精准施策消病灶。一是要针对社区矫正监管这个风险点,完善全流程监督机制。要严格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推广应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要探索建立“社区+网格+调解员”联动模式,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二是要针对行政执法审批这个关键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要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要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这个薄弱点,规范执业行为。要加强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执业活动管理和监督,完善投诉查处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要改在“面”上,系统集成筑防线。一是要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要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形成相互制约、有效监督的权力结构。要充分发挥法制、纪检等内设机构的监督作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核查、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严肃查处。三是要强化科技监督支撑。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司法”监督平台,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动态预警、智能分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违规操作无处遁形。
(三)要改在“体”上,源头治理固根本。一是要完善学习教育机制,筑牢“不想腐”的堤坝。要制定常态化警示教育计划,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基地、旁听庭审、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要把政治理论、党纪国法、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引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实干廉”的导向。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以案促改成效、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挂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清正廉洁。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三是要完善文化滋养机制,营造“崇廉耻”的氛围。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本土红色资源和法治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