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08-31
教育部:把“双减”督导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
08-31
中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双减”督导。目前“双减”督导已被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
建立“双减”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
印发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起,每两周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比例、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等8方面内容共计21项指标。各地从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半月报,第一期于本月30日前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汇总分析各地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通知》还明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设“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要直接在有关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将“双减”工作纳入省级政府履职督导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