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思想认识
二、聚焦突出问题
(一)要聚焦“基础保障”
(二)要聚焦“阳光透明”
(三)要聚焦“高效安全”
三、强化系统思维
(一)要压实责任链条
(二)要创新工作机制
(三)要强化监督问责
(四)要注重标本兼治
在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对我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分析、再调度、再推进。前期,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市住建局等牵头部门、各相关单位及各属地街道都付出了努力,专项整治有了一个开端。刚才,几个部门和街道的同志汇报了情况,谈了问题,也讲了打算,有认识、有思考。总体看,工作正在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现实紧迫性,我们的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有待破解,一些顽瘴痼疾有待根治,部分单位和干部的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协同效能还有差距。下面,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物业管理联着千家万户,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民生福祉的“晴雨表”。这项工作抓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居住品质、生活体验,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这次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当前,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集中在哪些地方?无非是电梯坏了没人及时修、停车位管理混乱引发纠纷、小区广告收益成了一笔“糊涂账”、公共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关卡”重重……这些问题,看似琐碎,却桩桩件件关乎群众的日常生活品质与切身利益。如果对这些“急难愁盼”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就是对群众感情的淡漠,就是工作上的失职。中央部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将物业领域作为重点,其深意就是要推动解决这些看似微小却影响深远的民生痛点。我们抓整治,就是抓民生,就是守民心。必须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把这项工作的政治意义、民生意义理解透、把握准,真正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心工程抓实抓细。
第二,这是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城市治理水平,不仅要看高楼大厦、宽街阔路,更要看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精细化管理程度。物业小区是社会治理最基本的单元,这个单元如果失序、失管,整个城市的治理体系就会出现“底板不牢”的风险。现实中,一些小区矛盾多发、投诉不断,根源就在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社区的职责边界不清、协同不畅,导致治理机制失灵甚至空转。我们开展这次专项整治,绝不仅仅是为了处理几家物业公司、解决几个具体投诉,其更深层的目标,是通过集中破解一批长期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推动物业管理从“失序”走向“有序”,探索构建党建引领下,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社会协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从而夯实城市治理的根基。
第三,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物业管理表面看是市场行为、民事关系,但其背后往往牵扯基层的权力运行、部门的监管责任,甚至可能隐藏着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实中,为什么一些明显违规的物业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为什么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这背后,有没有监管部门的“选择性执法”?有没有基层干部的“懒政怠政”?有没有权力与资本的“不当勾连”?答案是,可能性不能排除。专项整治,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治病树”——纠正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更要“护森林”——深挖细查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履职不力、执法不公、利益输送等作风和腐败问题。这既是净化行业生态的需要,也是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要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聚焦突出问题,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与着力重点
专项整治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聚焦要害、精准发力。从前期摸排和群众反映看,当前我市物业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关键环节。下一阶段,我们必须锁定这些关键点,实施靶向治疗、重点攻坚。
(一)要聚焦“基础保障”,全力破解物业公共用房配置使用乱象。物业用房是小区提供服务的“根据地”,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但当前,部分小区在这方面“先天不足”或“后天失调”。有的老旧小区规划缺失、用房匮乏;有的新建小区,开发商未按规划足额配建,或建成后擅自出售、挪用;有的物业公司则将其违规出租、改变用途,使得本应服务业主的空间成了牟利的“自留地”。这个问题不解决,物业服务的根基就不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牵头,对所有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彻底摸清底数。住建部门和属地街道要联合,对物业用房的现状、用途逐一核查登记。在此基础上,要分类施策、刚性整改:对开发商欠账的,要综合运用行政、信用、市场等手段,倒逼其履行义务,必要时可限制其新项目开发;对物业企业违规占用的,必须责令限期清退、恢复原状;对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要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一区一策”,通过置换、租赁、共建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保障物业服务的基本空间需求。
(二)要聚焦“阳光透明”,全力规范物业公共收益管理分配。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停车、场地租赁等收益,是全体业主的“集体钱袋”。这本该是一笔清清楚楚的“明白账”,但在不少小区却成了一本“糊涂账”“隐秘账”。一些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与自身经营收入混同,不建账、不公示,甚至直接侵占;一些业主委员会在收益使用上决策随意、缺乏监督,引发业主群体内部矛盾。这直接侵害了业主的财产权,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导火索。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严查乱收费。住建部门和街道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