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源头治理
二、坚持多管齐下
三、坚持改革创新
规范权责事项 推动村居减负增效
厦门市海沧区总面积186.46平方公里,下辖4个街道、45个行政村居,人口62.5万人。针对村居职能交叉不清、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繁重、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和改革创新,着力规范权责事项,融合多元力量帮助村居减负增效,健全机制保障减负不反弹,让村居干部回归主责主业、为民服务。
一、坚持源头治理,规范清单为村居松绑减负
一是“1份铁规”收紧下放事项范畴。按照严格准入、依法进入、事费配套、注重时效的原则,严格执行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梳理清单事项,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放的工作事项,不得下放至村居工作站,确需下放的工作事项,要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相应人员及工作经费保障。擅自向村居委托或转移工作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二是“6张清单”厘清权责边界。2016年海沧区制订村居有关权责事项6张清单,分别是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建立台账报表、开展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保留证明清单,清单总事项165项。结合机构改革,27个部门逐条梳理6张清单,逐一审核清单事项的合法性和政策依据。2020年,修订出台《海沧区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一览表》,总事项减至119项,减少27.88%。其中,依法履行职责事项从38项减为24项,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工作事项从61项减为55项,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督活动事项从11项减为10项,台账报表事项从27项减为21项,评比达标活动从8项减为7项,保留证明事项从20项减为2项。
三是“25项小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通知》,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原则,围绕村级组织在组织建设、经济管理等6个方面制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共梳理出25项事项。细化各清单事项的用权程序,绘制“四议两公开”、财务开支、发展党员、投资建设项目、出租出让集体资产、印章管理等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事项运行按程序决策、按流程办事、按时限落实、按规范落地。
二、坚持多管齐下,健全机制为村居减负护航
一是建立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