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治理“内卷式”竞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强调“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价格是市场供求变化的“晴雨表”,也是观察宏观经济态势的一个重要指标,保持价格稳定应是宏观经济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稳定经济运行必须重视价格信号的变化,把稳价格作为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的重要措施。
“内卷式”竞争加剧了价格下行压力
当有效需求不足而出现产能过剩时,硬预算约束的经营主体的通常反应是通过价格竞争或非价格调整应对市场变化,这也表明市场机制在发挥作用。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软预算约束导致“投资饥渴症”,即国有企业的支出不以其收入为限,它可以通过软补贴、软税收、软价格等把风险转嫁给政府或银行,从而导致企业盲目扩张规模,最终形成投资需求过度的局面。而在价格受到政府干预时,市场可能出现抑制型通胀,引发一定程度的短缺。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民营经济大发展条件下,企业的预算约束逐步硬化,家庭部门的预算约束完全硬化。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和家庭对价格的敏感度显著提升,使得价格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当需求不足时,价格自然呈现下行趋势,这不仅表明经营主体受到更严格的市场约束,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因此,价格疲软本质上是一种供过于求的市场现象,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
然而,当下激烈的价格竞争并没有自动淘汰过剩供给或低效供给,实现市场的重新均衡,而是陷入了产业的“内卷式”竞争,即企业普遍选择同质化、低水平、相互压价的低效竞争。“内卷”持续恶化的问题在于市场出清机制出了问题,价格信号无法充分反映供需,消费者与生产者对涨跌缺乏灵敏反应,导致过剩产能长期滞留。当需求收缩、价格下行时,有的国有企业可以凭借地方财政或信贷支持继续生产,成本低于市价仍不停产。真正自负盈亏的民营企业则在价格被压至成本线以下时无力弥补亏损,率先退出,市场结构由此进一步扭曲。特别是有的地方政府在激烈竞争中,往往会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如零地价、财政补贴等,从而扭曲了企业的进入成本。同时,本该退出市场的低效企业可能是地方的纳税大户或地方GDP的重要贡献者,有的地方政府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保护,试图让这些企业继续存活,从而使退出机制受阻。
加大政策力度保持价格稳定
如何实现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在政策选择上,可以采取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来刺激需求,这是短期内较为有效的手段。
在财政政策方面,有以下三个重点需要关注:一是关注税收收入在同比下降的同时非税收入同比快速上升的现象。减税政策可以提升企业投资需求,但非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可能抵消减税政策的积极效应,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