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路径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省纪委监委在健全完善党内监督贯通融合制度机制上积极探索,先后制发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监督等协同机制的意见,监督合力逐步显现。监督协同贯通过程中仍存在协同监督意识薄弱、协同监督职责不明确、协同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各监督主体要进一步发挥联动效应,在深化协同意识、履行监督职责、健全协作机制上持续发力,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深化协同监督意识,营造良好监督生态。从监督工作实践来看,协同监督意识有待提高,突出表现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比如,有的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依赖倾向;有的监督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提监督就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主动履职、配合参与不够;有的基层党员干部责任感不强,对监督工作认识偏差,尚未习惯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贯通,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内监督政策理论、法规制度、基本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各地各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重要法规文件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依托学习强国、机关大讲堂等加大宣讲力度,教育引导各监督主体自觉担负监督责任,增强主动监督意识,系统掌握有关知识,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