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紧密配合,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宏观调控理论和实践作出的重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强调“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这一系列重要部署,是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应对新时代宏观经济治理挑战的战略安排,为破解经济运行中的深层问题提供了遵循。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干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各国普遍面临“稳增长”“防风险”的双重考验。我国经济发展短期受有效需求不足的影响,长期则面临创新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难题。这些都是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需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相关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既是应对内外部风险、稳定经济大盘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上下功夫,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形成政策合力,不断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
如何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习近平经济思想创造性提出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超越了西方经济学关于市场与政府对立的观点,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
“有效市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通过价格信号反映各种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让资源流向需要的地方;依托竞争机制倒逼企业创新,激发微观主体活力;通过供求动态平衡,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有为政府”则体现为“看得见的手”在战略引领、科学调控、制度供给、风险防控、公平保障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既弥补市场失灵,又为市场高效运行创造稳定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二者不是对立、替代关系,而是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辩证统一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宏观经济治理行之有效的先决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党的十四大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之后,我们党根据实践拓展持续深化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历史和实践证明,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首先,精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职责边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其次,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宏观调控精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