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全过程管控
1.凡建必批
2.投用必验
3.安全必鉴
二、抓全方位整治
4.凡险必除
5.凡危必关
6.凡疏必改
7.凡假必究
三、抓全领域监管
8.手续必全
9.经营必审
10.混杂必清
长沙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一、抓全过程管控,促建筑质安提升
1. 凡建必批。按照“凡建必管、凡建必批、不批不建”原则,新建自建房屋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严禁出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边建边批”“违规改建”等现象,对未经审批擅自动工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投用必验。新建自建房必须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建设,严禁偷工减料、无图施工或者擅自变更改建,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自建房完工后应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验收通过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用于生产经营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
3. 安全必鉴。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必须经具备资质能力的专业机构出具合法、真实、整体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用作经营。未经鉴定合格,严禁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
二、抓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