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频共振
二、服务大局
三、加强宣传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全力以赴做好创文工作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同频共振,依法履职,为创文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创文这个全市工作中心,结合人大实际,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市委同频共振,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努力。一是审议决定了一批创文建设项目重大问题。创文建设项目作为“精美湘潭”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的先决条件,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常委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在去年9月和今年3月,对“精美湘潭”建设项目中的创文项目和资金进行了审议,并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作出了总体决议,之后又根据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融资需求出具了分项决议,有力地支持了创文工作。二是出台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2015年底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求,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确定为《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常委会会议三审后,在2016年底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全面了解该条例的实施情况,我们在今年3月中旬,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带队,对全市贯彻落实这部法规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今年我们还将在11月的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该条例的情况,推动了我市城市管理以及文明卫生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三是积极开展创文建设项目的视察调查。为确保创文建设项目取得实效,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精美湘潭”建设中的创文项目情况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列入了今年的工作要点。市人大将于近期制定视察调查工作方案,本月底至8月进行全面调研,将在8月份的第9次主任会上进行讨论,并在9月份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交办。
二、服务大局,积极行动,全力参与创文各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主要责任单位,积极参与创文工作,尤其是今年4月22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环境保护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以来,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创建办的总体安排,将“联点共建”社区调整到岳塘区的江滨社区。针对江滨社区基础差、底子薄、困难多的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采取措施,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创文工作各项任务。一是高度重视,将创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4月22日接受新的安排后,市人大常委会在4月24日的主任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环境保护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阶段的创文工作尤其是“联点共建”工作,进

